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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香财发〔2026〕38号
来 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6-07-28
对香格里拉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9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7-28 16:14     浏览次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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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90号建议的答复


丹争巴松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五境乡农村两污整治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建议号:第90号)已收悉,针对建议中提及的给予解决五境乡农村两污整治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资金的问题,结合财政部门职责,现提出如下意见:

首先,衷心感谢丹争巴松代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的关心与监督。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核心内容,是守护乡村生态环境、保障群众美好生活品质的基础性民生工作。一直以来,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民生优先原则,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经财政部门认真研究,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加大财政专项保障力度的回复:

1. 近年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有限,教育、医疗、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等本级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整体财力处于紧平衡硬平衡状态。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涵盖设备运维、车辆维保、人员薪酬、终端处置等持续性支出,经费需求常态化、基数大,现阶段市级财政难以实现一次性全额兜底保障。后续,市财政局将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视财力情况逐步调整农村垃圾清运处理专项经费倾斜力度,循序渐进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2.  市财政将组织开展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调研工作。重点核查垃圾清运班组组建方式、人员设备配置、日常运营流程、现有经费来源、实际支出明细、运营难点堵点等关键情况,全面掌握农村生活垃圾清理运营整体现状,摸清实际运营成本,并以调研核定的真实运营成本为依据,结合各乡镇运行现状及全市财力情况,统筹研究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年初预算予以保障,实现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关于支持新建标准化焚烧设施的回复:

根据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回复的协办意见:截至20264月,五境乡共有两座小型垃圾热解炉,2座设备正常,处于应急设备运营状态。目前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和集镇污水处理厂未正常运营项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在申请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联合住建部门进行验收,将设备(五境乡2座)纳入正常运营监管。待五境乡现有2座小型垃圾热解炉实现正常运转后,建议五境乡人民政府强化运维管理,保障设备有效投用、稳定运行。若现有设备无法满足辖区内垃圾处理需求,请依规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新建标准化焚烧设施由建设部门牵头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受当前财力限制,本级暂无法安排建设资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立足财政职能、聚焦民生短板,依托实地调研成果,结合全市财力动态变化,持续完善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运营及经费保障机制,助力全市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丹争巴松代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切。我单位将立足财政职能,统筹财力资源,全力服务乡镇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并在财政职能范围内积极推动问题依法依规解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2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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