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香格里拉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2号建议的答复
拉茸农布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上江乡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经费的建议》(建议号:第22号)已收悉,针对建议中提及的“解决上江乡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经费”的问题,结合财政部门职责,现提出如下意见:
首先,衷心感谢拉茸农布代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核心内容,是守护乡村生态环境、保障群众美好生活品质的基础性民生工作。一直以来,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民生优先原则,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经财政部门认真研究,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答复如下:
一是立足财政实际,稳步统筹财力保障。近年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有限,教育、医疗、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等本级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整体财力处于“紧平衡”、“硬平衡”状态。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涵盖设备运维、车辆维保、人员薪酬、终端处置等持续性支出,经费需求常态化、基数大,现阶段市级财政难以实现一次性全额兜底保障。后续,市财政局将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视财力情况逐步调整农村垃圾清运处理专项经费倾斜力度,循序渐进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是开展全域调研,明确经费保障机制。为市财政将组织开展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调研工作,重点核查垃圾清运班组组建方式、人员设备配置、日常运营流程、现有经费来源、实际支出明细、运营难点堵点等关键情况,全面掌握农村生活垃圾清理运营整体现状,摸清实际运营成本,并以调研核定的真实运营成本为依据,结合各乡镇运行现状及全市财力情况,统筹研究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年初预算予以保障,实现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立足财政职能、聚焦民生短板,依托实地调研成果,结合全市财力动态变化,持续完善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运营及经费保障机制,助力全市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拉茸农布代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切。我单位将立足财政职能,统筹财力资源,全力服务乡镇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并在财政职能范围内积极推动问题依法依规解决。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