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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6-07-17
对香格里拉市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17 09:59     浏览次数: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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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荣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明确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养护管理主体巩固城市生态治理成果”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核心负责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工作,所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均严格按照规范设置三年法定管护期。项目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须持续开展三年养护作业,内容包含植被补植补种、水土保持等,确保修复区域植被成活、生态系统稳定,从源头守住修复成效。

结合全市生态修复实际工作,当前我市部分生态修复建设在管护主体界定、长效资金保障、跨部门协同管护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我局高度重视,已将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作为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作推进。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在职能范围内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把过程监管严格执行“谁实施、谁修复、谁管护”原则,常态化开展现场巡查核验,定期核查植被存活率、边坡安全、配套生态设施运行状况,管护期满组织专项验收;未达到生态恢复标准的项目,责令施工单位延长管护期限、限期整改,杜绝修复后无人管、植被退化、地质隐患反弹问题。二是健全管护移交机制,明晰管护接续主体三年管护期满验收合格后,根据矿山地块权属、区位分类确定后续管护主体实现管护工作有序衔接我局持续压实监管责任,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管护体系,持续巩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杜绝出现“重治理、轻管护”问题。三是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地群众参与矿山修复后期管护,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管护渠道,减轻管护压力,巩固修复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收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管护工作水平。一是持续规范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三年管护期全过程督查,建立矿山生态修复台账,做到持续动态监管。二是不断优化矿山生态修复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解决修复后期管护薄弱难题,持续稳固生态修复治理成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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