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22号建议的答复
杜月生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小中甸水库生态廊道建设及周边区域沙棘生态产业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小中甸水库是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与生态安全屏障,目前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用水,未划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暂不执行水源地相关环境管控要求。您提出以生态廊道建设为抓手、配套发展沙棘生态产业,统筹生态修复与群众增收,思路契合区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方向。经多部门综合研判,现阶段项目尚不具备全面实施条件,相关工作暂无法推进。
二、现阶段暂无法实施的主要原因
(一)项目建设资金尚未落实,暂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已统筹谋划香格里拉市长江流域硕多岗河小中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3071.47万元),并上报硕多岗河小中段幸福河湖治理建设项目,两项工程均包含生态缓冲带、水生态修复等建设内容,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受水利行业项目资金投向及相关政策影响,中央、省级及地方配套资金暂未落实,多方筹措资金工作仍在推进中,生态廊道主体工程暂无法开工建设。
(二)生态管控与造林空间规划统筹衔接有待完善
按照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及全市造林空间规划,沙棘种植及生态廊道建设需以防护林建设为载体,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严格遵循国土空间造林绿化布局管控规定。水库周边符合规划要求、适宜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的非基本农田及边际土地资源较为有限,造林空间与项目选址需进一步统筹优化,暂难以同步满足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需要。
(三)水利工程管理与土地权属相关工作需进一步衔接
管理范围管控要求:水库库区有明确的管理外延范围,水库水位线外侧一定区域为植物保护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需严格保护,不宜开展开垦、开发等活动。
土地权属事宜:拟实施沙棘种植区域虽位于水库管理范围线内,但相关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校核洪水位3235.11米以外区域属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流转及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
综合规划衔接:项目实施需与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统筹衔接,需结合区域整体发展布局统筹考虑、稳妥推进。
生态保护考量:单一树种种植不利于病虫害综合防控,对区域长期生态安全与管护稳定性存在一定影响,需进一步优化树种配置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紧盯国家与省级项目资金投向,积极配合水务部门向上争取水环境综合治理、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资金,力争资金早日落实到位。待资金落实后,协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依规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相关工作。
二是指导小中甸镇加快产业前期调研论证,稳步完善基地建设、技术服务、产业链构建与利益联结机制,待条件成熟后按程序申报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
三是推动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编制专项规划,持续做好环评审批、技术指导、政策保障等全过程服务,待各项条件具备后及时启动项目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