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玉花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建塘镇建塘社区老旧出租房修缮施工相关问题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镇积极对接,争取政策支持。 针对建塘社区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镇级无法独立审批的问题,我镇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对接汇报,目前已经争取到并建立市、镇两级联审联批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危旧住房将在上级的政策、程序等明确后尽快完成审批工作,消除群众的住房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对接香格里拉市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将符合条件的老旧出租房纳入改造范围。
并建议社区对老旧出租房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仅需一般性维修加固、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外观的,按照修缮处理,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组织施工,但需确保施工安全和邻里权益不受影响;二是对需要拆除重建或涉及主体结构重大改变的,必须依法办理宅基地和规划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的程序办理;三是对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认定为C级(局部危险)或D级(整幢危险)危房的,可选择修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或按程序申请拆除重建。
对于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对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家庭,实行上门服务。同时,镇农综中心将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帮助群众了解修缮与翻建的政策界限,避免因政策不清导致违法违规建设。
对老旧出租房修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超建、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建筑风貌等违法违规行为,我镇将请求市级部门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对违法建(构)筑物,一律不予办理用电证明、不动产权证等手续,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赔偿。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属地监管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严格规划管控和风貌管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建塘社区老旧出租房修缮工作。一是持续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联审联批机制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细化完善老旧住房修缮的分类标准和操作指南,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四是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合理建房需求和居住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