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妹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建立农村老旧房(出租房)产权办理手续并改造”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有序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
州级层面,迪庆州已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规范开展农村宅基地及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新型不动产登记模式。香格里拉市按照“三年三步走”规划稳步推进全域覆盖,2025年11月同步启动6个乡镇工作,累计完成4万余宗地籍调查,核发2.2万余本不动产权证书。
针对北郊社区建成区范围内农户旧房重建审批问题,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已对相关人大建议作出答复,明确了旧房重建的办理程序和材料清单。办理程序包括:资料准备与提交申请、审核及现场放线、审批规划许可及规划公示牌核发、建设完成规划复核四个环节。提交材料包括:报建地块或房屋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规划证)、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测量图件、邻里建房协议书、建筑现状照片、设计方案(需体现藏式特色和片区风貌)、产权持证人与测绘公司签订的房屋建设备案承诺书等。
(二)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州自然资源局自2018年以来着力化解不动产登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筑牢依法登记的制度根基。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综合考虑历史遗留问题发生时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妥善解决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各类难题。对符合“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其合理的农房用地没有审批手续且实地现状为建设用地的,经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确认并公告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确权登记。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规划手续的,按照不同建成时段分类处理。
(三)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开展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2024年度,全州计划改造农村危房193户、农房抗震3998户,下达资金8785万元。香格里拉市2024年上级下达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3000.6万元、任务数1667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6万元、任务数83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因灾受损农户以及抗震设防不达标房屋,采取因地制宜、一户一策的方式实施民房改造或加固。
(四)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需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有关审批手续。我镇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民委员会审核、乡镇联审联办、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流程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镇人民政府在农房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管理方面的职责,包括宅基地用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风貌管控、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以及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们在农村老旧房产权办理和改造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群众需求和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下一步,我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 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北郊社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权籍调查工作,按照“应登尽登、应发尽发”的要求,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分类处理。2027年底前,配合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老旧房改造审批程序。 对北郊社区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持有合法权属来源材料的农户,积极指导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旧房改造或翻建手续。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的,积极协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翻建房屋需符合乡镇总体规划,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出租房管理。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对北郊社区农村出租房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农村房屋出租应当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权属证书、建房批准文件或其他有效凭证之一。对无上述凭证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认定后规范管理。同时,加强出租房安全管理,落实出租人主体责任。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保障。 通过入户宣传、村组会议、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不动产登记、旧房改造、出租房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政策知晓率。州自然资源局正全力推行“送证到家”便民服务举措,计划于2027年实现乡镇不动产登记窗口全覆盖。我镇将积极配合,真正让群众“手中有证、心里不慌”。
五是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农村老旧房动态排查和分类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镇、社区、村民小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妥善解决北郊社区农村老旧房产权办理及改造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香格里拉城市形象。我镇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提升“世界的香格里拉”城市品质贡献力量。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