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武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虎跳峡镇桥头村龙盘电站库区相关政策”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封库期内项目建设审批的政策说明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及其释义规定,“停建通告”发布后,原则上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但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确需建设的项目,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严格审批后依法实施。
结合库区实际,市政府已于2024年11月13日印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给予同意继续推进涉及龙盘水电站淹没区2025年产业项目的请示〉的批复》(香政复〔2024〕255号),明确相关要求:一是原则同意推进淹没区乡镇的产业项目,工程实物量以实物指标调查之日现状为准,对实物指标调查结束后建设的项目内容不再另行调查;二是村内道路硬化、安全饮水、危房加固、公共服务设施等与群众基本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项目,由乡镇政府梳理汇总后,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二、关于扶持库区种养殖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封库期内群众生产生活受影响、种养殖业发展受限的问题,2026年我市专项安排300万元资金制定全市畜牧业生产奖补方案,通过生产奖补的形式激励养殖户扩大养殖规模、提升养殖效益,切实稳定群众产业收入渠道。 后续我们将持续紧盯库区各项政策落地,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13988735003 联系人:屈子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