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林竹玛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G214国道和平村老收费站地段资产资源盘活归集体经济运营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位于国道214和平村地段的区哇迪收费站(老收费站)为香格里拉公路分局名下国有资产,资产编号为533421219420966123000048,该资产目前由香格里拉公路分局正常使用。
二、具体情况
一是香格里拉公路分局区哇迪收费站由香格里拉公路分局左瓜公路管理所管理和使用,用于保障该管理所养护国道214线箐口至小中甸路段工作正常开展,不属于闲置资产。


二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20〕127号)第三章出租出借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以及第四章对外投资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香格里拉公路分局区哇迪收费站为在用国有资产,故无法通过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方式由集体经济运营管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香格里拉公路分局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