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建筑垃圾破坏生态问题突出”整改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问题:建筑垃圾破坏生态问题突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督察发现,云南省级和15个州市未制定相关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建筑垃圾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底数不清,缺乏常态化调度和监督管理机制。6个州市从未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香格里拉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
整改时限:2026年底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1.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年底前排查摸清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空间分布、体量变化等底数,建立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台账;2025年12月前编制完成我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因地制宜明确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建设等主要内容和重大项目。2.严格落实《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3.2025建立完善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2025年底前结合省级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行为,加强处置设施和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工作,确保新开工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全覆盖。 4.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2026年底前结合建筑垃圾规划,申报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设施建设项目。
二、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积极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摸底排查工作,实施建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程,摸清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空间分布、体量变化等底数,清理建筑垃圾13581立方米。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台账。二是编制《香格里拉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制定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建设内容。于2025年12月30日印发实施。三是推进制度建设。按照《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州住建局于2024年5月8日印发了《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8月1日起全面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2024年5月14日出台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建筑垃圾审批制度,将建筑垃圾处置纳入建设项目审批、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管内容,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履行好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主体责任。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五是稳步推进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建筑垃圾备案工作,督促辖区内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在项目开工前在香格里拉市住建局备案,每月按时向香格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上报建筑垃圾统计表。六是香格里拉市已选定香格里拉市池古工业园区內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城区内建筑垃圾统一倾倒在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七是按照《香格里拉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已完成香格里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可研编制,正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力争2026年底前开工建设。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