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页面已归档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文  号
来 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6-06-26
擅自损绿=违法!这样的“随意”不可取!
发布时间:2026-06-26 11:00     浏览次数:482   
字体:[ ]
打印

绿植遮挡门头?影响通行?......表演!拿起工具、挥出残影树枝落,门前亮,深得nonono紧急提醒!紧急提醒!紧急提醒!擅自砍伐、毁绿植=违法!违法!违法!

绿树环绕、花草繁茂,优美的园林绿化环境是香格里拉城市风光的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共同守护。近期,我市辖区内擅自砍伐树木、破坏绿化等行为频发,个别商户、居民因绿植遮挡门头等问题,便擅自修剪、砍伐行道树及景观花木。为维护香格里拉城市绿化,打造宜人的城市风貌,在此郑重提醒:城市园林绿化属于公共资源,擅自砍伐、损毁花草树木,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一、擅自砍伐、损毁城市绿化的危害

随意砍伐、损毁城市绿化带植被,擅自修剪行道树枝条,存在诸多不良影响与安全隐患。一是不当修剪行道树,会破坏树木原有生长平衡,导致树冠长势歪斜,大幅增加树木倒伏风险,对过往行人和车辆造成安全威胁;二是绿植损毁、树形杂乱会直接拉低城市绿化的整体美感,影响市容市貌。三是此类违规行为也会额外增加绿化养护工作人员的补植、修整、扶正等工作量,加重日常绿化管护负担。

二、普法小贴士: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禁止下列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一擅自砍伐、更换、迁移、挖掘、损毁花草树木;

(二)侵占绿地或者擅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

(三)擅自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堆放物料、倾倒垃圾、废液或者摆摊设点;

(四)穿行隔离绿化带、损坏草坪、绿篱、花坛,攀折花木、采摘果实。

同时,根据第四十三条第九项: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绿植遮挡门头、道路等情况怎么办?

若发现行道树、景观绿植存在遮挡商铺门头、妨碍行人通行、阻挡机动车视线,或是存在倒伏、枯枝等安全隐患,切勿自行处理。正确处理方式如下:

(一)记录信息:记录绿植具体位置、存在问题等相关信息;

(二)联系反馈:自行前往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拨打0887-8859966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三)现场处置: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反馈后,将联合香格里拉市绿美市政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实地勘查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业修剪、养护作业。

城市绿意盎然、繁花似锦的背后,离不开绿化养护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绿植养护有专业标准,若绿植存在遮挡、通行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切勿擅自砍伐、损毁公共绿植,相关问题可依规报备,交由绿化养护人员统一处置,提供专业养护服务。

一草一木皆生命,一举一动显文明。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商户发出倡议: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爱护园林绿化,杜绝擅自砍伐、损毁、踩踏等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如你发现他人破坏绿化的行为,也可积极劝阻、举报。让我们携手并肩,用心守护香格里拉的满城绿意,共建共护宜人的城市风光!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