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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814B/201600039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公开日期
2016-05-30
【工作动态】华隆砂石厂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6-05-30 11:03     浏览次数: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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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务由来2

2、工程概况3

3、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目标6

4、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分析7

5、公众参与9

6、产业政策与选址符合性分析10

7、小结10

1、任务由来

香格里拉县华隆砂石厂石灰岩矿 位于香格里拉市5°方向,距离9km左右。其地理坐标(1954北京坐标系)为东经:99°43′21″~99°43′56″,北纬:27°54′00″~27°54′17″。矿区面积0.233334km2,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管辖。

2013年4月28日项目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5334210610011,开采方式为露采,矿区面积0.233334km2,采矿规模80万立方米/年,有效期限自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因采矿证到期,于2016年5月25日取得了新采矿证,证号:5334210610011,开采方式为露采,矿区面积0.233334km2,采矿规模15万立方米/年,有效期限自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香格里拉县华隆砂石厂石灰岩矿原名为吉比木采石场,《吉比木采石场建设项目》于2013年5月16日以香环复[2011]307号取得了香格里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吉比木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因该矿山石灰岩主要供昆钢鸿达水泥厂,因水泥厂一直未建成并投入使用,致使该矿山取得批复后一直未开工建设,现因矿山名称由吉比木采石场更改为香格里拉县华隆砂石厂石灰岩矿 ,规模由原环评的9.8万立方米变更为15万立方米/年,开采深度由3000-3200m变更为3320-354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采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土砂石开采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香格里拉市华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我单位承担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收委托后,我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建设项目厂址及周边区域环境进行了调查和踏勘,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香格里拉县华隆砂石厂石灰岩矿 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2、工程概况

矿山概况:矿山为新建矿山。

矿山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四部分组成,其中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已建设完成,处于运营状态,环保工程为待建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 本矿山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1

采场

采区面积11.88hm2,开采深度为3320m-354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选用山坡露天台阶方式自上而下进行开采,分为5个台阶,分别为3520m、3510m、3500m、3490m、3480m。

新建

2

工业场地

工业场地区占地0.025hm2,包括破碎站及临时堆料场。破碎站占地0.01hm2,位于采区西面约330m,主要布设2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临时堆料场紧靠着破碎站,位于破碎站的西侧,由装车点及矿石堆场组成,占地0.01hm2。

新建

辅助工程

1

弃渣场

设置一个弃渣场,位于采场下部西面的箐沟处,弃渣场堆积标高为3330m~3335m。弃渣场的容量约为1.21万m3,面积1200m2

新建

2

办公生活区

办公生活区总占地面积为800m2,总建筑面积为530m2。建设1栋1层砖混结构办公住宿区、1栋1层砖混结构员工食堂。

新建

公用工程

1

变电所及配电房、给排水、通讯。

新建

2

矿山道路

矿山道路工程量750m,路宽4m,为泥结碎石路面,

占地0.34hm2,道路边坡在8-10%。

新建

环保设施

1

隔油池

设置1座0.5m3的隔油池

本环评提出

2

废水收集池

设置1个废水收集池来收集生活污水,其规模为10m3,生活废水经收集后非雨天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

本环评提出

3

沉砂池

本项目在露天采场采区截水沟设置1个沉砂池对淋滤水进行沉淀处理,沉砂池容积215m3;在弃渣场截水沟出口处布设1个沉砂池对弃渣场淋滤水进行沉淀处理,沉砂池容积为22m3;道路区排水沟低洼处布设1个沉砂池对淋滤水进行处理,沉砂池容积为65m3;工业场地在排水沟低洼处布设1个沉砂池对淋滤水进行处理,沉砂池容积为5m3

水保方案提出

4

截排水沟

项目截排水沟3128m,其中采区浆砌石截水沟400m、采区浆砌石排水沟900m、办公生活区排水沟30m、工业场地截排水沟253m、弃渣场截排水沟265m、道路区浆砌石排水沟1280m。

水保

5

破碎机、筛分机防尘

对破碎机、筛分机采用彩钢进行密闭,对进料、卸料口设置橡胶条进行密闭并洒水抑尘。

本环评提出

6

弃渣场

在弃渣场区上方设置截水沟130米,在弃渣场区的两面设置排水沟共计135米、弃渣场下方布设M7.5浆砌石挡墙120米、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1座,减少水土流失。

开发利用方案

7

铁丝网拦挡

在公路、开采边界及最低标高处沿截排水沟设置铁网拦挡,拦挡高1m、长540m,警告牌45个。

地灾

矿山资源概况:根据《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华隆石灰岩矿普查报告》,查明333类矿石资源量934.53m3(2196.15万t)。

开采规模及开采方式:年设计开采规模15万m3,矿石比重为2.35t/m3,即开采规模为35.25万t/a,矿山服务年限可达15.2年。

选用山坡露天台阶方式自上而下进行开采。矿山采用汽车运输开拓,汽车可直接进入剥离和采矿工作面。

占地面积:整个项目区由采区,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区,弃渣场区,道路区,其它辅助设施区等组成,项目区总占地12.455hm2,其中永久占地0.34hm2,临时用地12.115hm2。占地类型包括荒草地、林地及灌木林(三种占地类型),其中占用荒草地0.31hm2,占用林地12.08hm2,占用灌木林0.065hm2

操作制度及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

矿山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75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61万元,占总投资的6.07%。

供水:矿山生产用水从咱曲冲河引入、生活用水从附近村子引入,生产用水高位水池建于矿界北部3518m标高处,容量为100m3,用DN100主水管接引至各需水点后,可满足矿山生产用水。生活用水从附近村子引入,生活用水高位水池建于办公生活区东北角3320m标高处,容积为1m3,用DN100主水管接引至各需水点后,可满足矿山生活用水。

排水:项目区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是凿岩废水、淋滤水,凿岩废水以蒸发形式消耗,淋滤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区设置旱厕,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废水收集池内收集,非雨天回用于项目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供电:矿部供电从附近10kv高压线架线接入,供电电压10kv,矿山设备用电及生活用电经S-11型100KVA变压器输出后使用。

3、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目标

3.1环境保护目标

表2 环境敏感点情况及环境功能要求

类别

保护目标

工业场地方位、距离

与弃渣场方位、距离

与采场方位、距离

人数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金木龙

西北面1.8km

西北面1.6km

西北面1.0km

105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格丁

西北面3.15km

西北面3.12km

西北面2.4km

81

打阳丁

西北面4.1km

西北面4.1km

西北面3.6km

72

腊崩谷

西北面3.1km

西北面3.0km

西北面2.4km

151

地表水

咱曲冲河

西面0.2km

西面0.3km

西面0.4km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

生态环境

植被、动物

矿区范围外200m

保护现有植被、动物

土地的破坏或污染、水土流失等

3.2环境质量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有监测因子均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地表水咱曲冲河各监测指标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的要求。

(3)噪声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建设占用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灌木林、荒草地。项目现场调查期间,项目区无国家保护的野生植物及国家、省、市、县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物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等。

4、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分析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施工期相对较短,同时在采取了各种环保措施后,施工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而且这些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4.2.1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大气污染主要为矿山采场产生扬尘、运输扬尘等。根据预测项目无组织粉尘在环评提出措施后达标排放,项目无组织TSP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37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575mg/m3,叠加背景值后浓度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其与项目最近关心点(金木龙)叠加背景值后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界物超标点,不需设大气防护距离。

项目区运输扬尘及汽车产生尾气可能造成的污染较小,项目区采取洒水降尘、运载加盖篷布、限载等措施,其产生的污染影响较小,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小。

综上,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扬尘再经山体、植物阻隔后露天开采产生的粉尘对其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4.2.2废水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使用旱厕,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活废水收集池内收集沉淀处理,非雨天回用于项目区道路洒水抑尘,生活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无影响;淋滤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暂存于沉砂池待非雨天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2.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厂界噪声均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本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离项目最近的保护目标为项目东南面1000m处的金木龙,运营过程中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山体阻隔后,噪声对进金木龙无影响。故项目运营过程中设备噪声对周围敏感点无影响。

运输过程中通过实施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后,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较小。

项目爆破振动范围大于208m,本项目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南侧1000m金木龙,大于208m,故地震烈度为1。说明矿山爆破振动对其产生的影响较小。

4.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及弃渣场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弃土石堆存于弃渣场,弃渣场容积能满足生产年限内的堆存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堆放。

·弃渣场场址选择符合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固废处置场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

4.2.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通过多种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加以消除或减免,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因此,只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4.2.6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风险主要为开采工作面(爆破事故),露天采场边帮滑坡,废石、矿石的装载运输突发事故,弃渣场塌方、泥石流等风险。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搞好劳动保护,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本评价认为,只要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在事故发生时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拟建项目造成的风险是可控制的。

5、公众参与

在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通过调查可看出,在10份团体调查的结果中,全部支持本项目的建设,都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居民就业,通过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了解后,均认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发现,大部分群众认为该项目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利于当地居民的就业,对该项目的支持率高达100%。此外,当地群众具有很强的环境保护意识,都希望能通过加强环保措施来降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6产业政策与选址符合性分析

6.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禁止及限制发展项目,属于允许类发展项目,项目开采工艺为露天开采,对资源的利用率高,项目开采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收尘器及先进的开采机械,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6.2 选址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不在香格里拉市城市规划之内,矿区虽有主公路(X219线)穿过,主公路(X219线)至香格里拉市公路里程12km左右,但项目取得了(香政复[2013]11号)《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华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砂石厂使用城市面山林地的批复》及“关于使用城市面山林地开设砂石厂给予延期申请的同意文件”。

·项目区周围无工业企业,关心点距离项目区较远,选址合理。

·弃渣场场址选择符合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I类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在设计阶段采取本环评提出措施后,符合场址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弃渣场选址是可行、可靠的。

·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

7、小结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且建设项目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本评价认为在按 “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控措施的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附表

附表1 对策措施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对策措施

施工期

1

废气

非雨天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

2

废水

建设1座3m3的沉淀池对施工过程中生活废水、工程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

固体废弃物

(1)废弃土石方运至弃渣场集中堆存

(2)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堆放。

运营期

1

废气

(1)非雨天对采取、项目区道路、弃渣场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次。

(2)采用篷布对产品进行覆盖,抑制了产品堆存过程中扬尘的产生

(2)凿岩过程采用湿式凿岩。

(3)爆破后及时对爆破堆进行洒水,抑制粉尘产生。

(4)湿式作业、对破碎机、筛分机采用彩钢进行密闭,对进料、卸料口设置橡胶条进行密闭并洒水抑尘,抑尘效率为70%。

2

废水

(1)生活废水:新建1座5m3的隔油池、1座10m3的废水收集池,生活废水经0.5m3的隔油池处理后,进入10m3的生活废水收集池内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2)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在各采场及弃渣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

(3)本项目在露天采场采区截水沟设置1个沉砂池对淋滤水进行沉淀处理,沉砂池容积215m3;在弃渣场截水沟出口处布设1个沉砂池对弃渣场淋滤水进行沉淀处理,沉砂池容积为22m3;道路区排水沟低洼处布设1个沉砂池对淋滤水进行处理,沉砂池容积为65m3;工业场地在排水沟低洼处布设1个沉砂池对淋滤水进行处理,沉砂池容积为5m3。项目共设置4个沉砂池对淋滤水进行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雨天淋滤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洒水降尘,剩余的外排。

3

噪声

(1)对破碎机、筛分机安装减震垫。

(2)进出矿区车辆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减少夜间运输。

(3)加强管理,严格限制进出矿区运输车辆的车速,制止野蛮驾驶。

(4)经过村庄时禁止笛鸣。

5

固体废弃物

(1)设置0.12hm2的弃渣场,用于开采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堆存,采空区形成后用于回填采空区。

(2)在弃渣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

(3)在弃渣场周围设置1-3m高的挡土墙。

(4)在弃渣场周围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块。

(5)加强变形及位移监测,防止产生泥石流、滑坡、坍塌等危害。

(6)弃渣场闭库后,应及时进行植树、复垦等工作。并需安排专人对坝进行观察,直至其稳定。

(7)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堆放,不外排。

6

地质灾害措施

(1)矿山生产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必须严格遵守按水平台阶、自上而下阶梯式开采的原则,并控制好台阶高度。

(2)矿山开采过程中,应做好边坡的防护工作,生产中要配备专门人员对边坡进行监测,对矿山开采形成的不稳定边坡,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产生滑坡、崩塌。

(3)废石土要尽量堆放到弃渣场,或尽量用废石土回填采空区及地形低凹地带,避免废石土随意排放破坏地质环境。

(4)对采矿形成的不稳定边坡,采取削坡减载或支护措施,以避免产生滑坡、崩塌;按照有关设计参数进行矿山开采,及时设置安全平台;在公路、开采边界及最低标高处沿截排水沟设置铁网拦挡,拦挡高1m、长540m,警告牌45个。

(5)对坡面进行生物治理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坡面,造成滑坡、崩塌灾害

(6)在露天井界内外系统设置截、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地下水对边坡的稳定性的危害。

(7)在雨天应加强对整个矿区露采边坡、弃渣场的巡查,危险地段应建立防范地质灾害的警示标志或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防治。

(8)选择适宜的开采工艺,并严格按照设计安全规程作业,减少其对边坡稳定性的损害。

(9)项目闭矿后及时对各场地进行植物绿化,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地质环境动态监测。

(10)认真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在雨天加强现场管理,做好经常性的监测工作和临时措施,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

(11)在生产中需做好监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预报滑坡,对有安全隐患的边坡要采取加固措施,及时清除“无根”边坡,必要时增加安全平台宽度,减小台阶坡面角,减少滑坡可能造成的灾害。开采结束后,仍应对滑坡进行治理,防止对周边环境的危害。

7

生态保护措施

(1)必须贯彻“先拦后弃”原则,在弃渣场周围设置截排水设施。

(2)矿山在露天采场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较大,因此,必须按施工设计首先做好工业广场周边及场内截排水沟管,以及表土场护坡、挡墙和截排水设施后,才可以正式启用。并增加表土覆盖设施,以减少因降雨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量。

(3)按项目水保防治要求,实施矿区水保工程。

(4)对挖陷区地形地貌、植被和岩土位移状况进行长期观测,发现地面开裂、塌陷和植被破坏,应采取必要的充填和生态恢复等补救措施。

(5)强化矿区生态恢复与绿化和美化,增加矿区植树造林面积,工业场地周围及运输线路两侧应尽可能地增加绿化防护带。

(6)矿山服务年限满后,需立即对矿山进行覆土植被。矿山闭矿后,仍应对挖陷区进行监测,对造成植被、耕地破坏的进行复垦。

(7)弃渣场停止服务后在保证场地安全进行生态恢复,考虑采取生物措施固坡及恢复、美化生态环境。主要方法为复土种草种树,植被种类采用草种、低矮灌木。

(8)认真落实水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9)对采场不稳定的边坡进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10)尽快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该矿山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8

风险防范措施

(1)爆破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进行;

(2)爆破工作由持有爆破证的人员进行作业;

(3)露天土岩爆破个别飞石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建、构筑物的爆破地震安全性应满足安全震动速度的要求,在爆破时工作人员及设备必须撤离至安全地点。

(4)矿山须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让操作人员掌握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声响信号的意义。

(5)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让操作人员有规律的避炮,合理安全地安排爆破作业时间;

(6)在爆破警戒线外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能够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并通知相关人员撤离至爆破警戒线以外;爆破时派专人负责警戒,严禁任何人和牲畜进入爆破警戒线范围以内。

(7)对矿区道路进行修整,路面较窄的路段要适当拓宽,并需保持两边山体的稳定;对坡度较陡的路段适当放缓坡度;对拐弯半径较小的路段要尽量平整出可供车辆转弯的场地。

(8)做好矿区道路的日常维护工作。对道路两边山体滑坡、垮塌现象要结合水保持措施进行治理,对路基不稳的路段要进行基础加固工作,防止道路塌陷;对运行过程中垮落到路面上的碎石、岩土要及时清理,因雨水冲刷或车辆碾压形成的坑等要及时平整,确保行车稳定。

(9)做好对矿山职工、特别是运矿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酒后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超载等现象。

(10)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治理的矿山恢复治理措施,废石定期回填、表土定期覆土绿化,废土石不得超出弃渣场的堆存容积堆存。

(11)必须重视堆场建设工程,规范建设,在堆场下部修砌挡墙支护和堆积体边坡护理。

(12)矿山便道两侧严禁开挖边坡,对过陡边坡处适当修筑挡墙,以防道路边坡崩塌。

9

闭矿措施

(1)封场措施

①矿山关闭前由矿山向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②矿山关闭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须报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③矿山关闭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须报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矿山关闭施工。

④矿山关闭工程结束后,必须报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关闭矿山。

⑤关闭后的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由企业负责。

⑥关闭矿山后应在矿界沉陷影响四周插上标志。

⑦矿山关闭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计划。

⑧矿山关闭前采空区分布及采矿资料提交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存档。

(2)封场管理措施

①矿区关闭后,一定时期内仍应对采矿区进行监测,对造成植被、耕地破坏的进行复垦。

②同时工业场地、弃渣场、采场进行生态恢复,考虑采取生物措施固坡及恢复、美化生态环境。主要方法为覆土种草种树,覆土厚度为0.5m以上,植被种类采用原生植被。

(3)复垦措施

按制定的复垦方案进行复垦。

10

环境管理措施

(1)保证项目植被恢复工程的实施。

(2)生态管理措施

①分期实施绿化方案,并监督落实。

②对废弃弃渣场进行复土植被,安排资金,组织落实。

③在服务年限内,按计划每年存留一定资金,待矿山关闭后,对废弃的采矿场和弃渣场等设施进行处理,复土植被,恢复生态。

④加强对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观察所种树种、灌木、草的生长情况,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适合当地的植物物种。

⑤对矿区开展定期巡视,形成制度,特别要注意弃渣场、采场边坡的稳定,制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3)爆破由安宁市民爆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矿山应配合好大队进行爆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警戒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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