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433045060G/202300278
发布机构
水务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3-11-06
关于准予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农村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
浏览:1875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云南宁香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10月21日向我局提出《云南宁香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农村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审查的请示》, 我局于2023年10月23日依法受理,并组织专家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及文本修改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报告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你《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农村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农村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农村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