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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日期:2026-10-19 10:34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83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香执准许决字〔2026〕第 16 号

    申请人:_思孚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91510104MA65WE**31  住所地/住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新希望大道*段1*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总  联系电话:1528457**58 

    你(单位)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提出的        占道施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受理。经依法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符合法定许可条件及相关标准,审查程序合法。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在  城市道路占道施工     的行政许可,期限自  2026  年 10   月  16日至  2026 年  11 月  15日,为期  31  天。

    1.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许可决定内容开展相关活动,自觉接受本机关的监督检查。

    2.许可内容、范围、期限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及时向本机关申请变更;不得擅自超出许可范围、期限开展经营及相关活动。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本机关将依法撤销、注销本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您(贵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6个月内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0 月 19日

 

 

联系人: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路87号

联系电话:0887-8227330      

邮政编码:67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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