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3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编号为D3YN202405100010,由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牵头整改,对洗脸盆垭口-阿布吉措路段和九龙-七子海路段摩托车、越野车驶入违法行为及时制止,限期拆除违规搭建帐篷,开展生态修复;规范林区人为活动管理,强化进山人员、车辆管理;压实林长责任,加大巡林频次和力度,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督促;规范文旅市场,加强源头管控,对违法违规开展旅游活动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正确引导游客理性、合法的参与旅游活动,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 ||
整改情况 | 1、严格行政执法。针对私自搭建露营帐篷和驾驶机动车驶入的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帐篷并恢复草地,及时对入山口实施管控;指派执法人员对徒步线路开展联合检查,对驾驶机动车和搭建帐篷的人员民进行劝解,拆除违规搭建帐篷,劝返驶入车辆,在进山入口开设生态保护隔离带,修复公路沿线铁丝网围栏100余米。 2、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进山入口设立通告牌,除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外,禁止机动车和一切外来人员进入,禁止在林区擅自搭建帐篷或屋棚破坏草地植被,禁止驾驶摩托车、越野车在原有山路外行驶;在全市范围内下达了《关于禁止机动车辆驶入洗脸盆垭口至阿布吉措徒步线路的公告》、《关于禁止机动车辆驶入娜姆措至阿布吉措徒步线路的公告》,在村组公示栏、入口的卡点和沿线张贴公告共计40余份,定制宣传牌80块。 3、强化值班值守及巡山巡护。设立防火卡点,加强值班值守,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林政资源管理政策宣传、火源收缴、入山人员扫码登记等工作。加大巡山巡护的力度和密度,常态化开展巡山巡护30余次,严格监督沿线徒步人员及村民行为,指派执法人员开展徒步路线实地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日常巡山巡护。 4、加强生态保护。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工作人员、联合周边群众,对洗脸盆垭口至阿布吉措徒步线路原有道路周边部分破坏草地的区域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对原有道路周边部分受损的草地植被进行修复,共播撒草籽200余斤。在徒步线路设置生态围栏3千米,防止徒步游客及周边村民的机动车无序破坏草地;对沿线、观景台私搭乱建的临时售卖点和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共计清理垃圾近3吨、拆除沿线临时建筑2栋、垭口临时售卖点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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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2026年9月18日,开展实地验收,市级验收通过。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民 联系电话:0887-82299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