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1日,市委召开历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巡视巡察、督察检查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剖析存在问题、优化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州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巨燕冬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巡视“三项制度”;听取历次巡视巡察、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报告,研究整改销号工作和中央、省委历次巡视巡察、督察检查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推进情况。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问题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把问题整改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杜绝消极整改、虚假整改和“过关”心态。要强化担当,敢遇难破难。主要责任人带头示范,带动党员干部真抓实改,持之以恒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要认真梳理核实已完成整改事项,牵头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销号,责任部门完善台账资料,相关监督部门实地抽查核实;要加快整改销号,各级“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未完成问题严格审核把关,剖析根源、对症下药,加快推进超时序问题和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组及时督促提醒;要加强沟通汇报,加大向上汇报力度,抢抓国家政策机遇,通过项目、资金、政策支持推动整改;要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从根子上破除“整改-反弹-再整改”怪圈;要强化督促指导,跟踪问效组落实闭环管理,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履行监督责任,杜绝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确保取得明显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