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公告
第三期
关于将香格里拉市兴康医药有限公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机构
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同时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9号)规定,本着公平公开、方便就医、功能合理、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迪庆州基本医疗保险评估流程开展评估工作,经过综合评估,确定香格里拉市兴康医药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香格里拉市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887-8868988 0887-8229902
联系地址: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4号楼一楼)
附件:
2023年度香格里拉市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类型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1 | 香格里拉市兴康医药有限公司 | 零售药店 | 香格里拉市格咱路23号 | 王宁 |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