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1月21日金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了一次大排查。重点检查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

此次排查出动工作人员6人次,对辖区内2家农产品生产企业、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2个家庭农场进行了全面排查。在现场检查阶段,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要求,对各生产主体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开具、收取和保存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

通过排查,发现部分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下一步金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将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生产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