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文件精神,对我市户籍外出务工(州外省内)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经审核和正秀等129名务工人员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为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现作如下公示(交通补贴花名册附后)。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上午八点半至2026年1月18日下午五点半。如有不同意见,请与香格里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或反映,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按此支付交通补贴。
监督电话:8222541
联系人:和自珍
香格里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