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香格里拉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香办发[2023]17号)及《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香办发〔2023]17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香办通[2023]36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办牵头负责整改的问题有1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问题:一些县(市)和部门对迪庆州位于长江经济带重要地位的认识不足,对生态系统脆弱敏感、自然生态一旦遭到破坏难以恢复的严峻现实缺乏应有的清醒及工作紧迫感,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见惯不惯”;有的干部保护优先意识不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树得不牢,甚至有的部门和干部将生态红线看作发展的“拦路虎”。将项目审批难、落地难归因于迪庆州生态红线占比大、自然保护地占比高。
整改目标:全市上下对香格里拉市位于长江经济带重要地位的认识更加深刻,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悟更加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五个第一”机制,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方面的部署要求,凝聚思想共识、促进共同行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各级各部门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强化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政府每月至少学习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议题。(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二、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方面的部署要求,结合“五个第一”机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截止2023年11月底,市政府在政府常务会上研究生态环境相关议题8次,市政府党组会学习研究生态环境相关议题8次。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强化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定期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议题。截止2023年11月底,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学习研究生态环境相关议题1次,由政府班子主持召开的生态环境相关会议40余次、调研生态环境工作50余次,市政府办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清河行动2次、义务植树浇水护绿2次,召开生态环境相关主题党日学习活动1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强化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按照“五个第一”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方面的部署要求,凝聚思想共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