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云南汇德沣矿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县仕达大理石矿(矿2)露天开采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云南汇德沣矿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县仕达大理石矿(矿2)露天开采采矿工程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仕达村委会所辖。矿权由4个拐点圈定,地理坐标(1954北京坐标系)为东经99°57′32.9″~99°57′52.2″,北纬27°3′41.1″~27°04′00.5″,开采标高为2500—2300m,矿区面积:0.2km2,建设规模为露天开采,矿山建设规模为8.7万m3/a(荒料3万m3/a);产品方案为大理石荒料;项目总投资1612.28万元。
建设单位:云南汇德沣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仕达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必要性、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 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2 符合国家加快西部开发的战略
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积极作用
项目建设带来的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
项目的建设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工程占地及工程开挖等各项施工活动,将对工程地区的水体、大气、声环境、生态环境造成局部污染。施工开挖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将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协调性造成一定影响。上述影响仅限于施工期,随着工程的完工和环保措施的实施,影响程度将逐步降低或减免。
(2)营运期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固体废物主要为露天剥离开采产生的少许废石土,废石土运至排土场堆存。运行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和采场作业洒水降尘等。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声级值约75~105dB(A),噪声经自然衰减,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很小。由于矿山工程的建设将改变项目区土地利用格局,新增水土流失,破坏地表生态,只要按照水保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保护方案要求,落实 “复垦规划”,则可减缓采矿工程的生态影响,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本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对工程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分别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不利环境影响可起到有效的减免和控制作用。
施工大气和噪声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夜间爆破作业、限制车速等防尘、降噪等措施,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渣料尽量用于施工建设或合理堆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建设单位采取切割工段进行洒水降低切割时产生的粉尘,可防止切割时的粉尘随风飞扬;进、出施工场地路口地面硬化,对排土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扩散量。固体废物主要为露天剥离开采产生的少许废石土,废石土运至排土场堆存。运行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和采场作业洒水降尘等。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声级值约75~105dB(A)。其中爆破为间断式噪声;装载机、破碎机仅白天运行8小时,为连续式噪声,采取减振防噪、个人带防噪声耳塞的施后,噪声经自然衰减,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很小。由于矿山工程的建设将改变项目区土地利用格局,新增水土流失,破坏地表生态,只要按照水保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保护方案要求,落实 “复垦规划”,则可减缓采矿工程的生态影响,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区的环境现状和工程建设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种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和改善。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签定环评合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根据项目技术资料等编制以及监测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后,报批—由建设单位上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影响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为建设项目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何影响;
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建设对当地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
您对本项目的态度如何;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参与填写公众调查表
将您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云南汇德沣矿业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