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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文明养犬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6-28 08:58
来源:香格里拉市融媒体
浏览次数: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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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文明养犬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
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尤其是“汪星人”,已经成为人类最重要的伴侣动物之一。养犬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同时文明养犬也是养犬人的责任。文明养犬不仅体现一个公民的良好素质,也展示了一个社会、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为充分展示香格里拉市人文魅力,彰显我市文明风采,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养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在城区放养犬只,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
二、文明养犬。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机)室等公共场所;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束大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行人;携犬乘坐电梯或上下楼梯时,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怀抱或者戴嘴套,并避开人流高峰时间;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三、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的相关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定期为爱犬进行常规检查,为爱犬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卫生,关爱宠物健康。
四、卫生养犬。携犬出户时,随身携带纸和袋子,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广大市民朋友们,希望大家积极响应此倡议,遵守法律法规,倡行社会公德,从自己做起,唱响“争当文明养犬人,共建和谐文明城”的主旋律,为共同创建美好、和谐、幸福的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香格里拉市文明办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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