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在州国土资源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3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廉政学习,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了十八大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在党支部、全局职工大会上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云南省委常委《党内政治生活八条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文件精神。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并从思想上对党的理论体系有了深刻的认识,在工作上明确了国土资源的管理方向。二是签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形成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出台《作风建设提高年实施方案》,并通过学习十八大精神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制定工作意见,狠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廉政课、廉政谈话,并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思想教育。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
一是为增强业务能力,上半年我局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州、县的三级联网培训、土地登记上岗培训等业务培训,并通过开展国土系统业务知识学习、技能学习,我局职工的业务能力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业务工作的有效推进,我局加强制度建设,以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十二项规定、《公务员管理条例》、《国土系统工作人员禁令》为要求,严格上、下班制度,公用车辆管理制度以及业务受理办理制度。三是以“6.25”土地日为契机,通过设立咨询台、印发国土资源宣传手册、发送信息等形式进行了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测绘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为国土资源管理的有效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
继续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程序、报件要求、办理时限和审查规定,积极做好了扩大内需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上半年共上报10宗项目用地预审,总面积为1635.1684公顷,其中上报国家级预审1宗,面积为643.7843公顷;省级预审5宗,面积为986.8215公顷;州级预审1宗,面积为3.667公顷;县级预审3宗,面积为0.8956公顷。
(二)做好城镇建设用地报批,供地方案报批工作。
今年年初及时组织了2013年第一、二、三批城镇建设用地报件材料,面积123.0711公顷,为我县东城片区及箐口特色工业园区提供了用地保障。并认真做好农用地转用后的供地方案报批工作,完成森林公安、香格里拉县社保局、迪庆州气象局、迪庆州佛学院供地方案的报批及动态监测网的报备工作,面积为5.7823公顷。
(三)认真完成基本农田的外业划定和征地协调工作。
今年三月份开始,我局抽调专人配合专业队做好基本农田的外业划定及协调工作,现已完成9个乡镇的外业工作。积极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署宰场95.72亩征地协调工作并签订征地协议。做好香格里拉县城东内环线五凤山至桑那水库的征地协调工作,现已完成金龙三个社区、仓房三个社区征地协议的签订。抽调人员在东城区协调指挥部以及尼旺路改扩建项目指挥部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协调工作,完成城市建设拆迁户土地确权213户。
(四)土地整理工作有序开展。
完成上一年度实施项目的竣工资料编制工作的同时,着手开展本年度和下一年度的前期工作。上半年完成了香格里拉县建塘镇诺西村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于 2013年5月28日通过最终验收;金江车轴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已开始施工;小中甸和平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三坝乡哈巴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可研、规划设计,现正在争取2013年省级投资项目;建塘镇解放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项目踏勘,正在争取2014年省级投资项目。
四、加强地籍、规划、供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
(一)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于2012年4月启动工作,2013年4月完成了规划评估报告,并通过省级备案。目前正在抓紧完善修改及数据库建库工作。
(二)土地使用权发证有序进行。
上半年共计发证790本,其中初始登记485宗,面积569583.96㎡(主要为城市道路建设及河道治理征地拆迁户),转让变更登记247宗,面积97351.12㎡(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和二手房交易办证),换证及遗失补办58宗,咨询件168件,按时完成了登记发证任务。
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已依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如期登记发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工作也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渐铺开,目前正在金江、上江两个乡镇开展工作。
(三)认真开展土地储备交易工作,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为使土地得到高效益的利用,采取招拍挂的方式来出让供地。上半年招牌挂共四宗,格基河汇流站面积1.5827 公顷,藏尚墅面积0.7733 公顷,茶马古道加油站面积0.2799公顷,青莲牧场面积1.7912公顷,合计出让金356.9301万元。
五、培育壮大矿业支柱产业,矿产资源堪查与开发新推进
(一)全面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开发利用的年度检查工作。
上半年审查通过探矿权年检25家,严格完成全国重要矿产资源(采矿权、探矿权)网上年检报备工作,截止2013年5月,已完成采矿权网上年检报备20家,完成探矿权网上年检报备69家。
(二)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制度。
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半年共办理城市规划区内砂石场及各乡镇符合采石要求的采石场共3家,共收取采矿权出让金15000元。
(三)认真完成州局及县委县政府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及工作,上半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0万元。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一)组织编写两个预案。
在县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及时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通过调查摸底多方征求意见,组织编写了《香格里拉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和《香格里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颁布实施,为我县防灾减灾和处理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了依据。
(二)认真开展汛前检查,扎实开展日常业务。
按照《2013年度香格里拉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在汛期前对各乡镇开展汛前检查,划分了我县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做到“有灾必查、有点必看”。2013年上半年共审查备案项目灾评和恢复治理方案资质备案5个,开展2个险情点的调查和虎跳峡景区崩塌灾害的灾情调查和灾情上报工作。会同省厅地质灾害核查专家组完成三坝乡两个大型地质灾害点的核查工作,督促编制单位完成两个大型地质灾害点项目设计预算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加强。
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我局组织编制《香格里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组织在各乡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防灾工作机制。
根据省人民政府[2013]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各乡镇汛前检查和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地质灾害十年规划和地质灾害普查资料,按照群测群防工作的要求,在全县十一个乡镇设立了65个群测群防监测点,105名监测员,同时开展了以乡镇为单位的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和地质灾害点监测员培训工作,共发放宣传挂图100幅,宣传材料6000册,培训监测员及乡镇村相关人员160人次。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维护国土资源管理新秩序
(一)认真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我县卫片图斑6个,其中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6宗,涉及我县建塘镇、迪庆州经济开发区,没有矿产图斑。
(二)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提高执法能力。
认真落实《用地动态巡查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与环保局、林业局成立了城市面山执法工作小组,通过每天分组巡查,提高动态巡查力度,加大了查处力度的落实,共同对城市规划区域和砂石厂、矿山等区域进行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及矿山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四月起开始对布伦与哈姆社的石场进行整治,项目现已基本完成,等待验收。上半年每天巡查两次、总巡查人数达176人次,共制止违法采矿行为11起,其中制止违法采砂6起,下达了6份停工通知书。
(三)认真处理国土资源纠纷,妥善解决各类纠纷问题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认真负责每一宗土地纠纷,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方法,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2013年上半年共接待纠纷5件,并已结案5起,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当事人的思想情绪,力求从源头解决纠纷,防止信访等事件发生。
八、严格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
(一)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费应收尽收。
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各项收费政策,坚持收费公示,阳光收费。上半年征收各项费用20956181.44 元,其中:土地出让金20552411.85元,非税收入共收取403769.59元,其中工本费22110.00元,登记费175129.59 元,管理费66580.00元,新增使用费82950.00元,采矿权出让金55000.00元。上缴省库、央库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13.3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的经济建设,同时也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 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专项经费,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得到落实。
2013年上半年,各级财政、州局拨入各项专项经费1406.81万元,其中:财政拨付行政运行工作经费1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30万元,州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25万元,县政府目标责任奖5万元,州局目标责任奖8万元,州局拨入规划经费40万元。上缴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13.36万元,拨入金江镇车轴两个村项目经费780万元,尼西江东土地整理项目经费181.35万元,诺西土地出让金土地整治项目经费237.46万元。
九、存在的问题
一是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储备土地资金紧缺,而城区地价呈继续上涨趋势,致使我们的统征土地难度更加增大;三是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深度、广度不够,土地效益没有达到最高化;四是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查评价工作程度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五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执法难度大;六是由于基础业务繁忙,理论知识学习比较滞后,信息宣传力度不够。
十、2013年度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3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严格按照州国土资源局、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努力实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优质全面。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以及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围绕“和谐创业、富民强县”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好资源保障和用地服务工作。
1、继续做好“招、拍、挂”方案的制作和办理用地、土地出让工作。继续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盘活存量土地,对闲置和利用率不高的土地进行跟踪调查。
2、做好建设用地报批的有关工作,按时完成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上报工作,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四)加强地籍管理,抓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整治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开发秩序。
1、坚决取缔非法采矿活动,重点打击非法采矿活动,严防非法采矿活动死灰复燃,确保全县矿山开采活动井然有序。
2、按照矿山整合方案工作要求,对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进行全面整合。
3、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做好2013年度矿山年检工作,力求年检率达100%;做好采矿权出让工作;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工作。
(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力度,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加强对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动态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
(八)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好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