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票据年度检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全面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度财政票据年度检验的通知》的要求,香格里拉县非税局积极下发了文件并于2013年3月1日至4月27日,对全县(含11个乡镇)各用票单位领购的2012年度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从领购、使用、核销、资金上缴以及单位内部是否设立票据专管员和建立票据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2012年是我县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一年,根据规定对我县持有新版《云南省财政票据领购证》的92个单位(含11个乡镇,涉及116个开票点)所开具的作废票据进行了年检。年检单位较往年减少原因是2012年度由于一方面受全县(含11个乡镇)均已实行票据电子化管理的影响,另一方面按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年使用财政票据不足50套的单位实行财政代开等方面的影响,我县近30家单位实行票据代开业务,使得用票单位由去年的113家减至92家。
年检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进行----(我县自查单位92个,单位自查率100%;重点检查单位92个,重点检查率100%。检查手工票4,296本,微机票138,730套,其中作废票据1058份)。最后对所有参加票据年检单位的核查意见进行梳理、归类,从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总结后上报州局。
经过检查有80个用票单位年检合格,为参检单位的87%;有2个单位为年检不合格单位,占参检单位的2.17%。有10个单位优秀,为参检单位的10.83%。被评为优秀的单位重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及时核对收入并全额缴入国库或专户,认真核销已使用的票据存根,积极制定票据内控制度、报送票据计划和登记台账,按时参加票据年检工作,特给予通报表扬。同时也存在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即:在年检工作中我们发现1、领导重视不够。部分单位重领轻管,领导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对“以票管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票据领用,设立专管员专人、专帐、专柜保管,缴销制度,已建立的也没有严格按制度执行。2、票据管理不规范,甚至存在丢失票据等违规行为。已责成遗失财政票据2家单位向我局备案,并在迪庆报上登报声明作废,我局作了相应处罚和批评教育。3、督促相关单位将应缴未缴资金7,338,154元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有效。
从今年财政票据年检情况看,97.83%的单位都能按照票据管理及财经纪律的规定使用和保管票据;但2.17%的单位仍然存在重领轻管现象。
总之,年检只是一种手段,以年检代培训促规范才是搞好工作、管好票据最终的目的,我们将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平时的监督与审核工作,促使香格里拉县的票据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为全面实现我县票据电子化顺利改革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