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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堂)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14 17:15
来源:香格里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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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结合香格里拉县开展的千名干部下基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为加强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成文明诚信、优质安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新风尚。3月14日上午,香格里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动员会,被确定的餐饮服务示范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领导传达了《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就创建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示范店的评定办法及标准进行了解读。

对于确定为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堂)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给予一定的发展优惠政策:在经费扶持方面,根据项目经费的实际到位情况,全部按标准拨付给示范单位;行政许可方面,示范店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在监督检查方面,将示范店列入“红名单”,适当降低检查频率;对评选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实施动态管理,对存有一般不达标问题的店,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出现严重不达标问题的店,予以行政处罚并撤销其示范店称号。

此项工作积大的调动了辖区餐饮业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积极性,将进一步推进我县餐饮服务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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