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香格里拉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香办发[2023]17号)及《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香办发〔2023]17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香办通[2023]36号)文件要求,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负责整改的问题有1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问题:一些县(市)和部门对迪庆州位于长江经济带重要地位的认识不足,对生态系统脆弱敏感、自然生态一旦遭到破坏难以恢复的严峻现实缺乏应有的清醒及工作紧迫感,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见惯不惯”;有的干部保护优先意识不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树得不牢,甚至有的部门和干部将生态红线看作发展的“拦路虎”。将项目审批难、落地难归因于迪庆州生态红线占比大、自然保护地占比高。
整改目标:全市上下对香格里拉市位于长江经济带重要地位的认识更加深刻,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悟更加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五个第一”机制,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方面的部署要求,凝聚思想共识、促进共同行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各级各部门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强化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政府每月至少学习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议题。(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二、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方面的部署要求,结合“五个第一”机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市委层面: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会议2023年议题计划》《2023年市委文件制定计划》《市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适时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各有关工作,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截至11月底,共在15次市委常委会、7次市委专题会议、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各级有关会议精神、指示要求,研究生态环境工作,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香格里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全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暨总河(湖)长会议、全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会议及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系统安排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召开市委三届五次全会,按照“护好一江,治好一湖、守护好香格里拉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生态保护工作思路,对践行“两山”理论、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层面:截止2023年11月底,市政府在政府常务会上研究生态环境相关议题8次,市政府党组会学习研究生态环境相关议题8次。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强化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定期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议题。市委层面: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巡河护林工作要求,市委书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调研7次,制定了18份文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培训重要内容专题辅导,在香格里拉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第二期中安排“推动长江经济带保护”专题辅导,通过电视台及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和七彩云)平台推送和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231条次,“每日五个播放”栏目录制4期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并滚动播放。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市委主要领导在香格里拉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中学习时讲授了专题党课。市政府层面:截止2023年11月底,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学习研究生态环境相关议题1次,由政府班子主持召开的生态环境相关会议40余次、调研生态环境工作50余次,市政府办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清河行动2次、义务植树浇水护绿2次,召开生态环境相关主题党日学习活动1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强化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按照“五个第一”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方面的部署要求,凝聚思想共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