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香格里拉市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申领跨省务工和州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香格里拉市户籍2025年度在州外省内、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
二、补助标准
按照州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人、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1000元/人,每年每人只能申报1次,同时符合跨省务工和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条件的,只能申领一项补助。
三、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
(一)州外省内。州外省内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只支持线下申请。务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后本人或委托他人提交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及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经户籍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初审合格后填写《香格里拉市劳动力跨州市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州外省内通用)》(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户籍所在地乡(镇)复审,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后提交材料到香格里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务工证明(附件3);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省外。线上申请:(1)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申请人在线上申请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复核和审核。(2)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线下申请:务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后本人或委托他人提交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及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户籍地村委会初审合格后填写《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省外用)》(附件1)1份,报户籍所在地乡(镇)复审。
1.务工证明(附件3);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附件:1.《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省外用)》;
2.《香格里拉市劳动力跨州市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州外省内用)》
3.务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