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香格里拉市2021年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二届市委第131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央、省、州2021年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产业扶贫规划(2018-2022年)》《香格里拉市农业产业化暨产业扶贫五年行动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要求,按照“强龙头、优布局、建基地、提规模、创品牌”的总体思路,以“强化基础建设、加快产品流通、提高生产技术、提升经营效益”为目的,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增收致富能力,保障农户持续增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围绕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打造特色牌、科技牌、绿色牌、高端牌“四张牌”,持续巩固提升“一园、十家、百户、千人、十万”工程,全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各项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创新经营方式,继续扶持重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百家以上,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和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机制,实现产业组织化全覆盖;建好三个产业带,重点发展以中药材、特色畜禽、高原杂粮、蔬菜、木本油料、养蜂、烤烟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坚持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责任制,全力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确保农户稳定持续增收。
二、工作内容
(一)种植业
继续巩固发展中药材、高原杂粮(青稞、藜麦、红米等)、蔬菜(时鲜蔬菜、食用菌)、木本油料(核桃、油橄榄、青刺果、花椒等)、烟叶优势特色产业,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建立奖励机制,扩大种植规模,每乡发展1—2个主导产业,2—3个其它产业。
1.中药材产业。按照半山药果的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2021年全市计划新增种植马蹄大黄、秦艽、白术、木香、白芨、金铁锁、当归、重楼等中药材3.8万亩。
2.蔬菜产业。以打造香格里拉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为目标,围绕金江、上江蔬菜之乡,强化产品认证,推动沿江河谷地区时鲜蔬菜、甜脆玉米、食用菌、马铃薯等生产与销售,带动高原坝区反季节蔬菜产业发展;2021年全市计划新增种植辣椒、西红柿、水果玉米、青花菜、白花菜等蔬菜2万亩。
3.木本油料产业。按照“绿色、生态、高效、特色”的总体目标,在原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品种选育、嫁接改良提质增效,不断扩大花椒、核桃、水果种植规模,2021年全市计划新增种植经济林果1.5万亩。
4.高原杂粮产业。突出“绿色”和“特色”两个关键,稳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青稞、藜麦、红米等特色高原杂粮种植,全力打造高原杂粮精深加工生产基地,扩大杂粮酿酒的商品化生产,实现杂粮产业标准化、科学化发展。2021年全市计划新增种植高原杂粮1.2万亩。
(二)特色养殖业。
依托我市中甸牦牛、藏香猪、尼西鸡、蜜蜂等特色品种资源,开展特色畜禽良种繁育,积极发展规模养殖,提升科学养殖水平,加强特色畜禽产品的深度开发,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我市特色畜禽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方向发展,确保肉食品市场供给,促进农民增收。
1.牦牛(肉牛)产业。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天然草场资源和长期形成的传统养殖习俗,加大中国动物名录(中甸牦牛)的保种繁育力度,全面推进优质特色生态养殖,加快牦牛肉干、乳制品等系列产品开发,培育扶持牦牛养殖企业、合作社参与牛肉加工行列,提高生产附加值,提升养殖效益,以品牌占领市场,发展牛肉系列产品生产。2021年全市计划新增牦牛(肉牛)养殖2万头。
2.生猪(藏香猪)产业。按照保护品牌、提升品质的发展要求,稳步发展藏香猪养殖,在严把品种选育、养殖环节的前提下,逐步优化养殖区域,形成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产供销生产体系;2021年全市计划新增生猪(藏香猪)养殖3万头。
3.尼西鸡(土鸡)产业。按照稳定发展、扩大外销的要求,在加大保种繁育和品牌保护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尼西鸡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土鸡养殖按照大户养殖与散户养殖相结合、家庭养殖与林下养殖相结合的模式,加强保种繁育研究及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让产品获得更高附加值,引领全市尼西鸡(土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全市计划新增尼西鸡(土鸡)养殖20.5万羽。
4.其它养殖。依托现有的黑山羊(绵羊)、蜂等品种资源,积极发展规模养殖,提升科学养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2021年全市计划新增养殖羊10000只、养蜂7000箱、其他养殖7000(头、只、羽)。
(三)农产品加工业
依托我市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定向引进一批精深加工企业,建设加工车间、冷库、厂房等产业发展加工车间,带动贫困村中药材、特色畜禽、食用菌、青稞、蔬菜、木本油料等产业的深度开发;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发展规模农产品的烘干、储藏、包装,引导发展精深加工;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积极挖掘开发和利用特色优质农产品地理资源,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和生产技术规程及产品标准的制定,实现多层次转化增值,提高商品化率和入市品级,扩大农产品加工制品外销,提高贫困村农业综合效益。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从最有利于农民、最需要解决、最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着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当前农业基础设施普遍存在设施老化严重、资金投入不足、水平发展滞后、规划布局不当、农民主体意识不强等问题。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加快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工作措施及保障
(一)强化产业基地建设,提升产业规模,拓展乡村特色产业紧紧围绕“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思路。计划筹集18150万元资金扶持全市基地建设,拓展乡村特色产业,依托资源优势,选择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示范村镇,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用3-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产值超1000万元的特色产业专业村。采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低收入人群)”发展模式,实现农户持续稳定增收,防止低收入人群出现返贫、致贫。
(二)大力发展车间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业
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从种养业延伸出来,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关键,也是构建农业产业链的核心。我市计划筹集3450万元资金,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提高质量效益。果蔬、奶类、畜禽等鲜活农产品,重点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仓储设施和商品化处理,实现减损增效。粮食、药材等耐储农产品,重点发展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初加工,实现保值增值。食用类初级农产品,重点发展发酵、压榨、灌制、炸制、干制、腌制、熟制等初加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原则进行补助,资金要发挥撬动效益,企业、合作社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三)加大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计划筹集21600万元扶持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围栏、机耕路、沟渠、农用便桥、田间路、田间滴管设施、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滴管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点聚焦产业发展,发挥产业最大效益,通过建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减灾抗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民增收。
(四)加强提升特色养殖规模,确保市场供应
计划筹集2500万元扩大特色养殖规模,全面推进特色畜禽养殖,加快生猪扩繁进程、规范屠宰、发展精深加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养殖效益,保证市场供应,保障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
(五)以奖代补扶优产业发展主体
计划筹集500万元用于以奖代补,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实体(合作社),流转土地100亩及以上并确实带动群众增收明显的,经市、乡镇产业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每亩补助100元,并根据土地利用相关规定予以优先扶持;对企业长期带动固定低收入人群劳务用工,并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经乡镇审报,市产业办核实,每带动一名低收入人群用工奖补1000元;对带动力强、带动效益明显、口碑好、市场前景可观的企业,经乡、市产业办认定后给予奖励;对创建香格里拉冠名的区域品牌,优先申报、扶持。对新取得国家级认证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取得省级认证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经营主体、个人取得知识产权专利认证及品牌认证的给予奖补。
(六)持续推进产业示范园建设
建设城市周边乡村休闲旅游区,计划筹集1000万元资金支持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依托我市农业生产生态资源和城郊区位优势,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产业,建设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观光采摘园、休闲农庄,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
(七)加大金融参与力度
计划筹集500万元支持金融产业发展工作,切实提高金融助推产业发展力度。推行政府银行合作模式,引导扶持“金融+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农户”的金融扶贫模式,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担当、银行支持、农户参与”的体系,政府设立产业风险保障金,吸引金融企业参与产业发展,从小微企业扶持、小额贷款、各类农业保险等各领域助推产业发展。积极鼓励企业探索农产品保险,继续做好常规农作物农业保险工作。
(八)积极扶持农特产品对销、电子商务拓展市场
计划筹集150万元资金扶持农特产品对销、电子商务。组织开展对接会、展览会、网上对接等各类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加大扶贫产品认定,组织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主体交流衔接,提升本地优质农产品品牌知名度,拓展农产品外销渠道。鼓励经营主体组织收购、加工、销售当地农户农特产品,对带动销售明显,实现农户显著增收的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九)推进农特产品认定工作
计划筹集200万元资金扶持农特产品认定。资金主要用于农特产品品牌认证、产品追溯、品种选育和奖补等。根据项目情况,一是对取得农特产品认证的企业或组织给予适当资金扶持;二是加大品牌认证人才培养力度。定期举办农特产品品牌认证知识专题培训班,为各地培养一批熟悉农特产品认证制度,掌握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准备、标准制订、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的实务型人才。
(十)烤烟以煤代柴奖补
为了积极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和烤烟产业化进程,不断减轻烟农种烟负担,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烤烟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计划筹集103万元资金用于烤烟以煤代柴奖补资金。
(十一)继续用好村集体经济资金
继续用好用活已投入的10860万元(包括强基惠农资金610万元)村集体经济资金,各乡镇认真排查梳理集体经济资金总量,盘活资金,禁止出现资金滞留情况;切实做好资金风险防控、资产入库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及保质增效,实现每年每村村集体经经济收入达五万元以上,并按照《香格里拉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合理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
(十二)继续用好产业发展滚动资金
继续用好2018年投入的4838.186万元产业发展滚动资金,盘活资金,禁止出现资金闲置现象,发挥好产业发展滚动资金最大效益;切实做好资金风险防控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及保质增效,实现产业发展滚动金聚焦所有贫困村及低收入人群,让低收入人群多渠道参与发展产业。并通过对农户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订单收购,土地流转、务工、年底分红等服务,有效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做到短中长期结合,多渠道实现群众持续增收。
(十三)加强农机推广,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业机械化水平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形成农业竞争力的核心能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和农业争力的强弱。我市将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装备水平,加大对传统农业的现代化改造。
(十四)规范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项目的成效及社会稳定。资金使用部门要严格按照《香格里拉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香办发[2019]81号)文件精神,严格资金使用范围,规范项目全程管理,明晰监管责任主体。一是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建设内容、补助额度、补助环节、补助标准等,根据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规范产业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各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对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在项目实施前,量化带动指标,评估带动成效,禁止出现协议带动,口头带动现象;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勘测设计、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评审、招标投标、建设实施、检查验收、项目审计)审批实施;三是认真执行年度产业项目计划。产业项目计划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计划,不得自行扩大或缩减项目范围和任务;四是全面推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乡、村、组三级在项目批复后10日内将资金和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并保留文字、影像等资料备查;五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成效管理,按照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及时完成本级的报账核销,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确保年底报账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六是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部门需加大对产业发展资金的监管,要把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对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把监管重心下移到乡镇、村两级。
四、工作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21年1月1日-2月28日)。
2021年1月1日-2月28日,出台全市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各乡镇要按照市级产业发展方案要求,编制本辖区产业发展到村到户到易地搬迁点全覆盖的产业实施方案,明确产业发展重点。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1年3月1日—10月31日)。
1.对各乡镇产业发展方案进行审核,及时召开产业发展大会。
2.各帮扶单位、帮扶干部指导各村产业主体按产业规划抓好落实,指导低收入人群组建或参与农民合作社,技术部门做好技术服务,适时召开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
3.指导做好农产品的流通销售工作。
4.市(乡镇)产业办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规范归档。
5.市产业办积极做好对乡镇产业项目的督促、指导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21年11月1日—12月10日)。
1.做好相关产业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
2.各乡镇做好总结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政策措施,研究解决产业发展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各乡镇承担产业扶贫工作具体实施的主体责任,要按照市级产业发展方案要求,编制本辖区产业发展到村到户到易地搬迁点全覆盖的产业实施方案,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做到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五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产业发展投入。市财政局、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的监管,把好项目验收审核关和资金支付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挪用、套用资金,资金监管按照产业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强化技术服务。
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送科技上门服务,组织技术人员到村到户传授生产技术,帮助每个低收入人群掌握1—2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要加大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力度,探索对贫困村、低收入人群帮扶的新模式,依托传统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借助社会性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技术帮扶。
(四)完善工作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产业培育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对落实不力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村,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产业项目顺利推进。
(五)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在脱贫攻坚及其成效巩固等方面的有效作用。一是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滚动金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按照签订合同期限及时上交本金及收益,确保资金安全保质增效;二是前对形成扶贫资产还没有移交的尽快完成移交工作,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是对建成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扶贫车间、种养殖厂房、农副产品收购场所、农产品交易中心等扶贫资产盘活使用,充分发挥资产效益,禁止出现扶贫资产闲置及变卖情况。四是对新建的帮扶项目要充分评估考证,确保帮扶项目发挥实际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