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67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会同各乡镇、市级各相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香格里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2项)。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市林草局;“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市林草局,实施部门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5项)。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许可事项。省级层面清单将“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燃气经营许可”的实施层级作出调整,不再列入本清单。
三、新增设定和实施依据(1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设定和实施依据增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四、规范许可事项名称(1项)。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许可事项名称。
五、明确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将“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调整为市委宣传部,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市侨办调整为市委统战部,实施机关相应调整;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对实施机关做了明确。
六、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香格里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此前我市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香格里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