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索引号
770451641G/202100176
文  号
来 源
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1-11-04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购买囚车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16:13     浏览次数:4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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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购买囚车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购买车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并于 20211119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香市CG2021(集)-16(二次)

项目名称: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购买囚车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购买囚车1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含)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基本开户银行在2021年任意时间截点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司2018年至今任意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信用查询: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

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标注类别的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节能”可通过政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v/)、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hzs.ndrc.gov.cv/)查阅、下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v/)、国家环境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

5、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CA注册及办理完成之后于2021年11月12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7时30分前,进入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

(二)报名方式:  

1、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迪庆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五凤山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五号门一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电话:15758486773;

2、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需按照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人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注:要求提供一份纸质文件正本备用)及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18-998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五凤山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五号门一楼2号开标厅

六、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五凤山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五号门一楼2号开标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地    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18号 

联系方式:窗体顶端

联系方式:窗体顶端

联系方式:13578474521 

窗体底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香格里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香格里拉市新城区行政中心5号楼3楼   

联系方式:0887-8297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0887-8297339     

 

十、公告发布平台

(一)云南省政府采购网(javascript:void(0)

(二)迪庆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http://183.224.249.60:8001/)

(三)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网(http://.xianggelila.diqing.gov.cn)

采购信息如有变动,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若同一采购信息在以上三个网站上出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将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为准。采购信息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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