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索引号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1-24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5:58     浏览次数:4426   
字体:[ ]
打印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

一是制定《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2024年度学法清单》,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检委会专题学习、业务部门培训等方式,持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局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专题学法10次,各部门学法100余次,视频学法30余次。  

二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紧扣重要时间节点贯彻落实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工作人员到市区各大广场、乡村振兴帮扶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知晓度和覆盖面,共计开展专项普法活动10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生态环境相关法律咨询50余人。

(二)日常普法和专项普法协同发力,全面提升普法实效

一是认真做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根据《香格里拉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方案》要求,2024年,我局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河湖管理、污染治理、保护自然资源和土地管理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共计开展宣讲228场,宣讲对象834余人,发放宣传册581余册。每月30日前向普法强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月报,向市委普法办每月上报普法照片

二是日常执法和普法双推进。2024年5月12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收到香格里拉市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交的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举报内容为养猪场距离村民灌溉河流堤了泳河不到100米。5月13日我分局出动4名执法人员立即开展实地核查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置。与此同时,就地向养殖场负责人和工人、村民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2024年10月,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坚持预防为先、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废铅蓄电池专项检查和普法工作,出动执法人员72余人次,共检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经销户、蓄电池销售户、汽车维修行业24家,并对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三是为企业“送法规送技术”上门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需求2024年415-26日,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到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执法+普法宣传活动,为香格里拉顺源生物公司、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藏乡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实地帮扶,同时向企业送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手册共10份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业务培训方面。2024年选派50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0场(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培训、云南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园)一策一图”专题培训、香格里拉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法治建设工作能力提升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稽查组帮扶指导迪庆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培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培训、云南省机动车检查培训)。

二是纪律培训方面。2024年8月15日,分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2024年6月27日下午,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行政复议法专题学习培训会,会议由分局局长主持。同时,党组扩大会采用现场+线上无纸化学习的形式,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并邀请了法律顾问专题解读了行政复议法的修订亮点及典型生态环境案例,重点讲解了优化管辖体制、完善审理程序及优化行政复议决定体系等九大方面的修订亮点及相关法律制度。

(四)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对各种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2024年1月至12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家次,按季度上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情况汇总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移送案件1件,共计罚款人民币83.5万元;二是按照“对群众举报在第一时间受理和转办,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反馈”的原则,第一时间受理各类环境举报投诉,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40件,其中信访件5件,办结136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列入双随机名录的50家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检查50家企业,作现场检查记录卡50份,出动100余人次;2024年1月至今对取得排污许可证的9家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督促15家列入香格里拉市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下达文书,督促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更新应急预案,2024年完成44家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削减审查环节,审批效率得到有效提高。截至目前,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登记备案50家,“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审批13家,“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验收公示19家。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的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执行标准函的确认、回复工作,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2024年,大队以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催报等通知50余份;上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50余份。截止2024年12月底,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2项(个性问题2项、共性问题10项),完成整改9项(均已完成市级自查自验),剩余3项按时序推进;转办的投诉举报件25件,均已办结并完成市级自查自验。2021年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8项,完成整改7项,剩余1项按时序推进;2022年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7项,完成整改3项,剩余4项按时序推进;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6项,完成整改17项,7项按时序推进,剩余2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转办的投诉举报件11件,均已办结并完成市级自查自验。2024年省委省政府实地督查反馈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5项,剩余5项按时限推进中,1项未按时序未按时限完成整改;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投诉举报件25件,已完成整改17项,1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仍需加强,要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手段,不断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主要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指引清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与分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

(一)压实主体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就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制度建设、“八五”普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工作作出指示,“一把手”亲自分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紧密结合。拟写年度述法报告,切实把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

(二)发挥头雁作用。重视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重要要求,组织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引领全办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依法决策。根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修改完善办规章制度作出指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审核管理财务、保密等重要事项,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决策机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有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香格里拉建设规划(2021—2025年)》《香格里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香格里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香发〔2023〕21号),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二)规范引领,提升执法质量。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认真应对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意识引领,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激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2025年1月17日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