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索引号
015286814B/202100020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公开日期
2021-03-05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对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3-05 15:00     浏览次数:1334   
字体:[ ]
打印

谷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虎跳峡镇范围内高速、铁路弃土场规范治理”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香格里拉市虎跳峡境内香丽高速公路、丽香铁路弃土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虎跳峡境内香丽高速公路第5标段K47+100弃土场、K48+900弃土场,第6标段K49+200~400弃土场、K50+860弃土场、K55+225弃土场、K56+633弃土场,第7标段K57+553弃土场、K59+162弃土场、K61+004弃土场、K63+557弃土场、K65+505弃土场,第8标段K67+940弃土场、K70+430弃土场、K70+738弃土场、K72+850弃土场、K74+915弃土场、K75+235弃土场,第9标段K71+260弃土场、K76+960弃土场;丽香铁路长坪隧道冲江河3号弃土场DK57+500左侧2600m、长坪隧道2号横洞弃土场、长坪隧道斜井及白岩子隧道进口弃土场DK61+800左侧1600m、白岩子隧道出口及园宝山隧道1号横洞弃土场DK65+800左侧170m、花椒坡隧道平导弃土场D1K75+860~D1K76+040左侧1700m,共24个弃土场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如下:1、香丽高速公路第5标段K47+100弃土场已弃土完毕,建成260m的拦砂坝,剩余220m拦砂坝正在建设,弃土未进行规范堆存;2、香丽高速公路第5标段K48+900弃土场已弃土完毕,建设有挡护措施,顶部排水沟暂未施做;3、香丽高速公路第6标段K49+200~400弃土场已弃土完毕,顶部排水沟暂未施做;4、香丽高速公路第6标段K55+225弃土场设计容量90.4万m3,现已弃渣24万m3,建设有挡护措施,排水沟暂未施做;5、香丽高速公路第6标段K56+633弃土场已弃土完毕,建设有挡护措施,左侧已设置排水沟,右侧排水沟暂未施做;6、香丽高速第7标段K59+162弃土场设计容量45.4万m3,现已弃渣21万m3,弃土未进行规范堆存;7、香丽高速第7标段K63+557弃土场设计容量57.4万m3,现已弃渣21万m3,弃土未进行规范堆存;8、香丽高速第7标段K65+505弃土场设计容量37万m3,现已弃渣30万m3,右侧已设置长度为100m左右的排水沟,左侧无排水沟,建设有挡护措施;9、香丽高速第8标段K67+940弃土场已弃土完毕,该弃土场紧邻冲江河支流海巴洛沟右侧,建设有挡护措施,排水设施尚未完善;10、香丽高速第8标段K70+430弃土场设计容量56.7万m3,现已弃渣32万m3,建设有挡护措施,排水沟正在建设;11、香丽高速第8标段K70+738弃土场设计容量31.7万m3,现已弃渣28万m3,弃土高度高于挡墙;12、香丽高速第8标段K72+850弃土场设计容量89万m3,现已弃渣26万m3,建设有挡护措施,排水沟正在建设;13、香丽高速第8标段K74+915弃土场设计容量17万m3,现已弃渣16万m3,排水沟暂未施做;14、香丽高速第8标段K75+235弃土场已弃土完毕,建设有挡护措施,排水沟正在建设;15、香丽高速第9标段K71+260弃土场设计容量60.9万m3,现已弃渣5万m3,正在建设挡墙;16、香丽高速第9标段K76+860弃土场已弃土完毕,未设置边坡防护以及排水沟;17、丽香铁路长坪隧道冲江河3号弃土场DK57+500设计容量29.6万m3,现已弃渣21.33万m3,排水沟暂未施做,挡墙右侧弃土高度高于挡墙,弃土未进行规范堆存;18、长坪隧道2号横洞弃土场正在做设计,弃土高度高于挡墙,排水沟暂未施做;19、长坪隧道斜井及白岩子隧道进口弃土场DK61+800设计容量20.2万m3,现已弃渣12.08万m3,无挡护措施,排水沟暂未施做;20、白岩子隧道出口及园宝山隧道1号横洞弃土场DK65+800设计容量48万m3,现已弃渣11.86万m3,排水沟暂未施做;21、花椒坡隧道平导弃土场D1K75+860~D1K76+040设计容量31.2万m3,现已弃渣23.86万m3,排水沟暂未施做,弃土未进行规范堆存;22、进施工现场部分道路及弃土场扬尘污染严重。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对香丽高速和丽香铁路下达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并要求铁路和高速公路严格按照下列要求整改: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2、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立弃土场挡护措施(如:挡土墙、边坡防护、拦砂坝等);3、严格按照弃土场填埋技术标准的要求,规范弃土填埋的程序,提供弃土填埋技术;4、严格按照“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做好施工现场及进场道路的降尘处理,增加洒水降尘的频率,运输车辆加盖篷布;5、编制《施工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我局;6、定期开展弃渣弃土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向我局报送排查情况和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完成后,将整改情况报我局;7、必须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下发到各标段,并要求各标段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8、我局按照上述要求整改事项不定期检查,若出现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