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香格里拉市小中甸拉扎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988750143
联系人:尹建勇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邮 编:674499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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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小中甸拉扎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
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和平村拉扎小组 |
香格里拉仨和砂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山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 总投资的20%。 矿区面积3.28 h㎡ 服务年限:8 年开采规模:4.5 万 m³/a(12 万 t/a)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堆矿场、临时排土场;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包括运输道路、供水和供电等;环保工程由截排水沟、沉淀池等组成。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本次环评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各相关环保工程。
| 一、施工期: 项目已经基本建成,目前遗留部分环保问题需要进行施工,因此对施工提 出如下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运输扬尘,施工现场产生的施 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装修废气等。项目施工期产生的运输扬尘较少,为无组织排放。采用洒水降尘、限速限载等措施进行控制,降尘效率70%以上,项目施工期间将建设临时排土场及环保设施等,工程结束后,将工程区范 围内的临时设施拆除,清理施工迹地,然后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作业面在有 风条件下将产生扬尘,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区域属农村地区,项目区绿化较好,空气自净能力较强,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并且排放总量不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不利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对声环境会造成不利影响。运输汽车噪声对进入现场的道路沿线的居民影响也较大。建设项目施工期较短,采取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施工机械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后,把影响降到最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并且在施工结束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消失 3.施工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土石方开挖之后,表土、废弃土石方暂存于项目临时排土场,后期回用于绿化复垦。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废弃的水泥凝结废渣、废弃铁质或木质建材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项目内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利用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生活垃设垃圾桶收集,定期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清运处置。 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都得到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和洒水抑尘等。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淘后作为农肥利用。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能够做到妥善处理,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次评价要求项目露天采场采用洒水降尘的方式除尘,湿式凿岩,产生扬尘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破碎车间进行三面围挡+顶棚,场地硬化;对破碎机和筛分系统振动筛进行封闭,同时顶部设置喷淋降尘,减少粉尘排放量、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的产生,临时排土场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后,产生扬尘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雨季矿区露天采场区、临时排土场、工 业场地所产生的淋滤水。为了确保矿区淋滤废水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对项目雨天淋滤水进行沉淀,淋滤水沉砂池沉淀后的淋滤水回用于生产,其余淋滤水 沉淀后用于晴天洒水降尘,雨季暂存于暂存池,项目废水不外排。厨房含油污 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排入生活区化粪池,生活人员粪便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 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淘后作为农肥利用,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 洒水降尘,项目废水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 境影响较小。 3、噪音: 破碎站进行遮挡、加强产噪设备的减震措施、加强厂区周边的绿化,以确 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在运输车辆在采取合理的时段进行运输和减少鸣 笛等措施;为减少对工作人员的听力损坏,在爆破作业中,严格堵孔质量,采 用多排孔微差爆破等工程措施,严格控制爆破作业中的安全防护距离,并规定 特定时间爆破,可有效降低爆破噪声工作人员的影响,且对爆破作业进行合理 规划时间,爆破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采取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定期自行清运至和平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堆存。 (2)生活污水沉淀池污泥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捞后用于农 村堆肥。 (3)循环水池、淋滤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捞,于临时排土场 堆存。 (4)剥离表土和废弃渣:土石分类堆存于排土场,剥离表土用于中后期采场绿化覆土;废石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5)废机油 :项目运营期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潜孔钻以及柴油发电机等日常进行简易维护时,更换的润滑油等废机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
2 | 香格里拉市川载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 | 香格里拉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区CGN-018 | 香格里拉市川载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云南山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总投资 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12.4%;工程占地 1520㎡(2.28 亩),根据投资备案证年产 GRC 和 EPS 线条 5 万米,其中 GRC 2.米,EPS 线条 2.5 万米。实际只生产 GRC 线条, 预计年产 2.5 万米。本报告只对 GRC 生产线进行环评。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生GRC模具加工区、GRC构件养护棚 储运工程为产品堆料区;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生活区和生活区;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砂石堆料。环保工程包沉淀池、化粪池、垃圾收集桶和降噪设施等。
| 一、 施工期: 项目已经基本建成,目前遗留部分环保问题需要进行施工,因此对施工提出如下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非雨天和大风天气下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尘问题,定期洒水进行 抑尘,粉状建筑材料堆放应当采取临时覆盖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2.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区距离村庄较远,施工噪声对其影响不大。但在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 噪声的治理,主要对策如下。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白天施工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3)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4)应加强车辆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运 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3.施工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区土石方回填场地,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分指定的地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实现清洁、文明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环评要求采取如下大气防治措施。 ①砂浆混合搅伴等生产加工场所采取封闭式作业。②厂区道路采取硬化,并进行清扫和洒水等措施。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相 关要求,因此大气环保措施可行。项目所在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且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很少,仅有0.14kg/a,项目采取相应的大气防治措施后,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项目距离最近的村庄为北侧池古村(270m)和西南侧的曲古松村(110m),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经过沉降和扩散后对这两个村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处理后,近期委托当地农户清运作为农家肥,远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后排入城市管网。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3、噪声: 为了进一步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管理措施: 1)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使设备稳定、低噪声状态运行; 2)合理布局,避免设备在厂界 1m 处作业生产。 3)运输车辆在沿线按沿线交通规则行使,禁止在村庄和城区鸣笛。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78-2017)规定,厂界 噪声需要每季度监测一次,夜间生产时需要监测夜间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废料,雨水沉淀池和含脱模液废 物。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定期运至园区规定的垃圾集中收集点。 ②雨水沉淀池和清洗废水沉淀物桶,污泥中主要成分为砂石,清掏后送周边企业作为砂石料利用。 ③钢筋边角废料(S1)可以回收利用,拟集中收集后放置在 GRC 模具旁,然后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商进行回收利用。 ④含脱模液废物:项目使用液压油作为脱模液,在脱模液喷涂过程中会 产生沾染脱模液的抹布和存放脱模液的容器成为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 名录》(2021 版)该部分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
3 | 香格里拉市硕多岗河虎跳峡段二期治理工程 | 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硕多岗河 |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 | 云南山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总投资2349.6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6万元,项目位于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涉及河流为硕多岗河花椒坡至杨家河段,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堤防、护岸、排涝设施等。 本工程涉及河道总长 24.83km,治理段共分为 6 段,分别为花椒坡段(桩 号 0+000.00~0+466.50m)、宝山村段(桩号 4+583.50~5+746.00m)、松鹤村上段( 桩 号 7+945.00 ~ 9+943.50m ) 、 松 鹤 村 下 段 ( 桩 号 11+830.00 ~ 13+100.00m)、金星村段(桩号 17+666.00~17+983.00m)、下桥头村段(桩 号 23+903.00~24+833.00m)。治理段河道轴线合计长 13.43km。新建堤防总长 1.35km(其中直立式埋石混凝土挡墙1.117km,直立式埋石混凝土挡墙+联锁式护坡 0.233km),新建护岸总长3.66km。共设置排涝口 4 个。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堤防、护岸工程、排涝设施工程;辅助工程包括施工便道施工导流与围堰、施工场地、弃渣场、表土堆场、取料场、施工营地;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施工废水沉淀池 6 座,生活污水沉淀池 6 座,废气洒水设施、临时围挡、土工布遮盖生态开挖沿线、临时占地土地复垦,破坏植被恢复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陆生生态工程占地影响不会导致植物群落和植被的消失,不会造成物种灭绝。工程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临时道路和施工场地及表土堆场,临时占地面积约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地形地貌,尽可能减轻对两栖类动物正常栖息的影响;爬行类动物活动范围相对较大,工程建设不会对爬行动物造成大的影响,但施工过程中应严禁施工人员捕杀爬行动物,施工结束后严格落实各项 环保措施,恢复区域正常生境,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建设两栖及爬行动物的 影响程度、范围有限。(2)对水生生态影响分析根据调查,项目在非汛期施工,河道周边未发现具有规模的鱼类“三场”分布。同时,工程 所在河段未发现有珍稀保护鱼类分布,由于工程施工作业面较小,对水生生态环境 影响是有限的,随着工程的施工期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施工过后水生生物会逐步得到恢复。因此,对其水生态影响不大。 (3)水土流失 ①主体工程开挖; ②临时占地面积失控、大规模施工作业; 临时堆土堆料场遇雨水、施工废水冲刷。 由于本工程施工期总计 8 个月,施工期对景观的影响是暂时的,在采取必要的 防治措施后,可以减小工程施工对堤防两岸景观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地表水环境 (1)施工采用顺河围堰, 将河道分为左、右两部分,左、右两部分河道轮流过水施工,施工地段加筑上、下 游围堰,施工完毕即拆除,施工期较短。工程建设对河道水文情势变化影响很小。 (2)项目施工期施工用水从河道取水,施工用水量较小,不影响下游电站取水。 本项目无疏浚、清淤、桥梁涉水工程,不修建拦河坝,防洪堤施工导流方式采用枯 期围堰挡水,原河床过流,施工采用顺河围堰,将河道分为左、右两部分,左、右 两部分河道轮流过水施工,施工地段加筑上、下游围堰,施工完毕即拆除;施工废 水经处理后回用,对下游水质影响较小;施工前期与下游取水电站做好沟通,施工 期较短,对下游电站取水影响较小。(3)建筑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施工工具冲洗废水等,废水主要污染物 为泥沙、水泥等悬浮物,施工废水中所含污染物主要为 SS,浓度约为 1500~ 2500mg/L,项目建设方在施工场地分别设置容积不小于 2m3的施工废水沉淀池对建 筑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对外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建筑施工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人员废水 施工人员就近租住附近居民房屋食宿,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 理,不设置施工营地,项目用地内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 (5)雨天形成地表径流和基坑涌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分析施工期间产生的基坑涌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基坑涌水经项 目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剩余部分经沉淀后外排,对周边 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遇到下大雨,雨水形成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等形成的泥浆 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施工期将施工场地内初期雨水统一收集 至项目设置的沉沙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剩余部分经沉淀后外排。 3、大气影响分析 (1)施工扬尘:车辆限速行 驶、保持车辆和路面的清洁、遮盖运输、洒水降尘等措施后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汽车尾气:运输汽车噪声对进入现场的道路沿 线的居民影响也较大。建设项目施工期较短,在此期间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将一直存在;但在施工结束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消失。经采取合理布局、加强施 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 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 应做到轻拿轻放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1)河道治理工程区:无永久弃渣产生。 (2)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土石方量来源主要为场平阶段,施工生产生活区土石方开挖总 量为 0.17 万 m³(表土剥离 0.12 万 m³,一般开挖 0.05 万 m³),回填 3.46 万 m³土回覆 0.34 万 m³,一般回填 3.12 万 mm³),无永久弃渣产生。 (3)施工便道:无弃渣。表土临时堆存规划的表土堆场,工程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以及土地复耕覆土。 (4)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专人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5)建筑垃圾:作好地面的防渗漏处理;做好分类收集,将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剩余不能回收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二、运营期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自身不产污染,其主要影响在于其社会环境正效益影响。 1、河流行洪能力和河势稳定的影响 本项目在原有河堤进行修复,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各河段下游及对岸的行洪影响,使得洪水后导致的河堤垮塌段的河宽变得以恢复,河道主流位置也得到控制,归顺了水流,保证了原河流的行洪能力,河势稳定系得到增强。此外,利用河道沿线河滩地对原有护堤进行修复,使高水行洪断面略有缩窄,但未改变本河段的河势,同时河堤建设会造成局部的河床再造床演变情况,并在修复加固河堤上下游发生一定河床冲淤变化等情况,但是不改变现有河堤走向,因此对其河势稳定性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未改变河流原有的演变趋势,提高了河流原有的稳定性。 2、环境效益 本项目为社会公益性工程,河堤修复后提高了河流行洪能力和河势稳定性,河堤修建使河段相对流速加快,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从而间接改善区域水环境,项目环境效益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