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4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香格里拉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87-822296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平方米)  | 用途  | |
1  | 韩**  | 吾吕组  | 533421101205GB05735F00010001  | 166.66  | 96.91  | 住宅  | |
香格里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