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金沙江沿线乡镇进行土地开发利用,鼓励全州境内高海拔地区退休人员到金沙江沿线乡镇养老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的提议内容:1.建议认真研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政策,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2.在农村土地政策范围内,适当在金沙江沿线集镇片区调规划定部分区块用于房地产开发,以便提供城区退休人员或在职干部职工购买使用。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医养结合”养老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根据提议内容和意见,根据职责职能,我局认真研究分析,作出如下答复:
(一)三权分置政策
三权分置的主要思想: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土地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是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由作,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要素相关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住宅开发必须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包括住宅用地。
3、2023年3月1日,自然资源部召开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视频培训会议,会议强调要紧盯“三项负面清单”: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房开发。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政策,不能在农用地开发房地产。
(三)、房地产开发土地转用条件
1、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了“三区三线”最终成果,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不能占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数和底数,“三线”对应三个空间,即生产空间、生态空间、生活空间。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内的生活空间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可按程序进行土地征转报批,征转报批后可依据规划开展项目报规报建。
2、村庄建设边界范围内用地只能转用为集体建设用地,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
2022年,香格里拉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起,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规划编制程序,同时已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库或行业部门、乡镇规划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力布局,保障用地需求,经多轮收资调研,目前各乡镇各部门没有报送房地产开发方面的项目清单或其他资料。
(四)、目前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金江分院正在筹建中,床位150个,总用地30亩,医院建成后能满足沿江一线医疗需求,同时市政府及民政部门在谋划建设养老服务场所,建成后将实现“医养结合”。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电话:陶辉 联系人:1398870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