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鲁茸开主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214线旁松赞林寺观景台及纳帕海观景台(共比村上方)权属争议”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14线旁松赞林寺观景台项目实施单位为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局,项目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解放村,地块位于小街子、归宝、奶日三个村民小组争议区域。征地实施单位为建塘镇人民政府。因位于争议区域,导致征地款无法发放到社区,也无法明确是否由哪个村民小组管理和经营。
2.214线旁共比村上方纳帕海观景台项目实施单位为迪庆藏族自治州公路局,项目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共比村,属于建设最美公路的配套项目,征地实施单位为建塘镇人民政府,地块权属无争议。
二、意见及建议
1.由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局实施214线旁松赞林寺观景台项目:因我市的行政区域范围(界限)仅到村委会,村委会内的村民小组行政区域地界(界限)无相关数据。因该项目征地实施单位为建塘镇人民政府,征地款无法发放到社区问题,建议由建塘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具体由哪个村民小组管理和经营的问题需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通过验收的基础上才能移交到相关机构,由相关机构确定由哪个村社或机构负责管理或经营。
2.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公路局实施的214线旁共比村上方纳帕海观景台项目,由村民小组管理和经营的问题需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通过验收的基础上才能移交到相关机构,由相关机构确定是否移交共比村负责管理或经营。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日
(联系电话:13988755228 联系人:唐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