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木绍坤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民用砂石厂经营”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非金属砂石矿也属矿产资源,应按该法律执行。经参考查阅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商用或民用砂石无区分依据,除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外。
2、2015前,我市砂石矿采矿权较多,请示共设置156家,仅虎跳峡镇就有10多家,导致砂石企业不履行法定义务、恶性竞争、破坏生态等现象普遍存在,给砂石矿管理带来难度。特别是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多次提到我市非金属砂石矿“多、小、散、乱”问题并要求整改,2016年,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我市《香格里拉市非金属矿矿产资源专项规划[2016-2025年]》规划关闭注销一批、整合一批、升级保留一批原则执行编写和外业调查,规划从我市非金属砂石矿从最初159家压缩到现有38家;并对每个乡镇规划预留开采区。该规划通过各相关部门及政府常委会多次审查,充分征求人大政协意见后修改,于2019年12月由市委常委会通过后公布实施,(香政发[2019]129号)并已纳入《香格里拉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
3、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等相关要求,采矿权出让需严格执行招拍挂程序,严禁协议方式出让,受让人要具备一定资金、技术等相关要求。并根据矿产资源转型升级相关要求,对小型矿山进行整合、升级、关闭淘汰。
鉴于以上原因,目前无相关法律、政策、依据解决您所提议案建议,您所提议案建议我市普遍存在,个别乡镇因各类功能区压占比重过大甚至无法投放设置砂石矿,造成砂石供需矛盾。目前我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相关政策会充分考虑乡镇用砂问题,规划预留区及集中开采区合理设置。并对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预留开采区符合相关规定的进行投放,尽量解决乡镇用砂问题。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3日
(联系电话:13378878881 联系人:马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