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单元、特殊单元及1个零星地块)》已通过专家审查、香格里拉市市规委会审议并根据专家、部门、业主意见修改完善。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现将《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单元、特殊单元及1个零星地块)》成果主要内容及主要规划图件向全社会公示。
一、规划简介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传导《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建设好滇西北高原区域发展,深化细化《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指导格咱乡城镇单元地块有序、健康地发展,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单元、特殊单元及1个零星地块)》(以下简称本规划)。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包括城镇单元1个、特殊单元1个和1个零星地块。其中,城镇单元中综合功能主导的单元1个,为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单元。矿产能源主导功能的单元1个,为特殊单元。本次城镇单元和特殊单元的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两个空间版块。
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单元主要包括初古村小组、乡政府、宗巴村小组。北至格咱乡小学以北706米的初古村小组,南至镇区林业站接近主干道,东至乡卫生院350米的宗巴村小组,西至镇区变电站。上位规划传导的所有城镇开发边界均在中心镇区城镇单元范围内,面积为45.0498公顷。
工矿区特殊单元单元为格咱乡工矿区特殊单元,北至工矿区特殊单元工产区,南至工矿区特殊单元的职工宿舍区,东至工矿区特殊单元体育活动区,西至园区外的加油站,工矿区特殊单元涉及的城镇开发边界45.1643公顷。
1个零星地块编号为C地块,位于格咱乡东北侧,现状为红牛铜矿区的新建选矿厂区域,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面积为15.5435公顷。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至2035年。本规划下划线条文为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
(二)定位与规模控制
1.功能定位
香格里拉市的重点乡,北部次发展中心;以区域性综合服务为主,涉藏地区特色农业产业为亮点的滇西北高寒民族地区综合服务型示范乡镇。
2.发展目标
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单元发展目标: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加强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配套服务设施、市政建设,使格咱乡成为交通设施便捷、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充满活力的综合服务型示范乡镇。
工矿区特殊单元单元发展目标:以集约高效、生态安全为核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配套工矿区特殊单元生活服务圈。
C地块发展目标:提升工矿区特殊单元的生产功能,完善相关配套功能。
3.规模控制
格咱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传导城镇开发边界规模:73.98公顷,其中城镇单元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5.0497公顷、特殊单元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5.1644公顷。
1.城镇单元面积45.0497公顷,常住、学校人口、单位企业人口总规模为980人。总建设用地规模29.5849公顷。
2.特殊单元面积45.1644公顷,职工人数为1300人。总建设用地规模36.6515公顷。
3.C地块面积15.5435公顷,职工人数为200人。总建设用地规模15.5435公顷。
(三)底线管控
本单元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高原湖泊的湖滨生态控制线、湖泊生态黄线等控制线。
城镇开发边界:格咱乡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面积为73.98公顷。主要位于格咱中心镇区城镇单元以及工矿区特殊单元,格咱乡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9.8769公顷,格咱工矿区特殊单元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4.1017公顷。
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范围内无村庄开发边界。
格咱乡工矿区特殊单元传导工业红线保障线44.1113公顷,拓展线0.2431公顷。C地块传导拓展线15.4422公顷。
(四)空间结构
1.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在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形成“一轴,一带,三片区”的空间结构形态。
“一轴”指沿中心镇区城镇单元主要道路形成的沿街产业发展轴。
“一带”指沿冈曲河两侧形成的滨河休闲带。
“三片区”指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由北至南可以分为三个组团片区。
2.工矿区特殊单元空间结构规划
工矿区特殊单元则可形成“一轴,一带,两片区”的空间结构形态。
“一轴”指沿工矿区特殊单元内由北至南的主要道路形成的工业园发展轴。
“一带”指沿工矿区特殊单元尼汝河两侧形成的滨河休闲带。
“两片区”指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由北至南可以分为两个组团片区。
北部片区:主要是工矿区特殊单元内的厂区部分,是工矿区特殊单元的核心区域。
南部片区:主要是工矿区特殊单元职工生活区域,包括职工宿舍、食堂、体育馆以及两块公园绿地,是员工生活娱乐区。
(五)规划用地布局
1.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用地布局规划
格咱乡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由北至南可以分为三个组团,北部组团主要包括镇区北部居住用地,主要就是初古村小组,沿着冈曲河一直往南到格咱乡小学、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设施、变电站;中部组团以格咱乡镇政府为核心,周边包含大量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商业用地,有司法所、财政所、市场监督所、南方电网、中国水电十二局等,形成格咱乡的政务和商业中心区;南部组团以居住用地为主,规划主要在其中补充绿地开敞空间以及各类公用设施用地等。
(1)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建设用地29.5849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98.01%。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1)居住用地(07)
居住用地以一类农村宅基地(070301)为主,用地规模14.0891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47.15%。片区北部、中部、南部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南部宜居主题组团。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用地规模6.8777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23.02%。
a.机关团体用地(0801)面积为3.5503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1.88%;
b.文化用地(0803)面积为0.0573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19%。
c.教育用地(0804)面积为2.7109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9.07%。保留格咱乡小学。
d.体育用地(0805)面积为0.0836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28%。保留现状2处运动球场。
e.医疗卫生用地(0806)面积为0.3153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06%。保留现状乡卫生院。
f.社会福利用地(0807)面积为0.1603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54%。规划新增养老院1处。
3)商业服务业用地(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2.4215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8.10%。主要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a.商业用地(0901)
规划末商业用地(0901)面积为1.6177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5.41%。其中零售商业用地(090101)面积为1.0510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3.52%。批发市场用地(090102)面积为0.3676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23%。餐饮用地(090103)面积为0.1991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67%。规划新增配套商业用地2块,以沿街商业为主,以增加城镇单元的生活配套空间。
b.商务金融用地(0902)
商务金融用地(0902)面积为0.577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93%。主要为现状企业办公区域。
c.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面积为0.226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76%。规划新增配套沿街汽修汽配商业,以增加区域物流交通配套商业空间。
4)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3.3323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1.15%。其中:
公路用地(1202)面积为0.0000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00%。
城镇道路用地(1207)面积为3.1141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0.42%。
交通场站用地(1208)面积为0.2182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73%。主要为废弃客运站的重新运营使用。
5)公用设施用地(13)
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供电用地、供热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用地面积为1.0269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3.44%。其中:
a.供电用地(1303)面积为0.7345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2.46%。
b.供热用地(1305)面积为0.1489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50%。
c.环卫用地(1309)面积为0.0340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11%。
d.消防用地(1310)面积为0.109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37%,为现状消防站。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传导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面积为1.1572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3.87%。其中:
a.公园绿地(1401)面积为0.553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85%。主要为道路两侧绿地,规划保留片区中部公园广场。
b.防护绿地(1402)面积为0.5086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70%。
c.广场用地(1403)面积为0.0951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32%。
(2)城镇单元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0.2963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面积的0.99%,主要为水域。
2.工矿区特殊单元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建设用地36.6515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83.09%。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1)工矿区特殊单元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07)
居住用地以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为主,用地面积为3.770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8.55%。主要布局在南部组团。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共设施用地主要为体育用地(0805),用地规模为0.4246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96%。
3)商业服务业用地(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1.7967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4.07%。
规划商业用地(0901)面积为0.9351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2.12%。其中旅馆用地0.7475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69%;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面积为0.1876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43%。商务金融用地(0902)面积为0.8616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95%。规划新增配套商业用地2块,以沿街商业为主,以增加城镇单元的生活配套空间。
4)工矿用地(10)
传导现状工业用地(1001)面积为25.4807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57.76%,均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
5)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为0.4195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95%,均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3)。
6)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3.152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7.15%。其中:
城镇道路用地(1207)面积为2.7340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6.20%。包括主干路和支路。
交通场站用地(1208)面积为0.418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95%。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面积为0.418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95%。
7)公用设施用地(13)
传导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排水用地。用地面积为0.0660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15%,均为排水用地(1302)。保留现状污水处理站一处。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传导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包括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面积为1.4761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3.35%。其中:
a.规划防护绿地(1402)面积为1.147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2.60%。主要为道路两侧绿地。
b.规划广场用地(1403)面积为0.3287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75%。规划保留片区中部公园广场。
(2)工矿区特殊单元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7.4597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面积的16.91%,主要为林草地、水域和裸土地。其中:
a.林地面积为4.8483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0.99%。包括乔木林地2.6391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5.98%。其他林地2.2092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5.01%。
b.草地面积为1.0430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2.36%。包括天然牧草地0.0660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15%。其他草地0.9770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2.21%。
c.陆地水域面积为0.6706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52%。包括河流水面(1701)面积为0.596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35%。沟渠(1705)面积为0.0742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17%。
d.其他土地,主要为裸土地(2306)面积为0.8978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2.04%。
3.C地块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建设用地15.5435公顷,全部为工矿用地(10),传导现状工业用地(1001)面积为15.5435公顷,均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
(六)综合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系统规划
根据《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香格里拉市“十四五”规划》干线公路规划形成“三横三环四通道”的干线公路路网体系。“三横”:尼塔公路(国道G215)、金吉公路(小中甸至格咱公路)、新香维公路(益松至仓觉段)“三环”:香格里拉尼西-五境-上江-格咱-虎跳峡-小中甸-香格里拉(国道G214.国道G215.格咱公路);
规划新增纳帕海环湖公路、新香维公路、金吉公路3条省道;提升改造市域范围内普通国省道全部达三级及以上标准,主要针对格咱公路、G215.S229.S230、S317等多条道路,约500公里。
格咱乡中心镇区城镇单元需要落实“S219县道”的用地和线型。
2.道路规划
(1)中心镇区城镇单元道路等级构成
规划范围内道路等级主要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四个层次。
a.主干道:1号路。
其中,1号路:由北至南贯穿整个格咱乡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红线宽度11米。
b.次干道:3号路、4号路、5号线、6号线、7号线、9号线。
其中,3号路、4号路、5号线、6号线围绕格咱乡镇政府分布,红线控制宽度均为15米;7号线红线控制宽度为9米;9号线红线控制宽度为6米。
c.支路:2号路、8号路、8-1号路、8-号路。
拓宽原村庄内其他通车道路,红线宽度不得低于4米,保证行车顺畅和消防安全。
(2)中心镇区城镇单元道路网规划
在传导上规划主干路网的同时,路网规划充分考虑产业定位及规划用地格局,细化格咱乡交通,通过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连接,镇区内部道路网络自成体系,形成每个组团相对独立的路网结构。
详规单元整个道路网络形成“一纵一环三通道”的路网格局。其中,“一纵”为1号路,“一环”就分别为3号路、4号路、5号路、6号路,这几条道路围绕着镇政府这边形成了一个闭环,“三通道”就分别为2号路、7号路、8号路以及8-1和8-2号路,三条道路分别从主干道通向行政村。
(3)工矿区特殊单元道路等级构成
规划范围内道路等级主要分为主干道、次干道两个层次。
1.主干道:1号线、2号路、3号线。
其中,1号路:由北至南贯穿整个工矿区特殊单元,是工矿区特殊单元的主要交通道路,红线宽度7米;2号线:连接工矿区特殊单元内道路与园区外公路的道路,红线宽度7米;3号线:工矿区特殊单元通往外部的道路,红线宽度7米。
2.次干道:4号路、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
其中,4号路、5号线、6号线围绕工矿区特殊单元职工食堂、宿舍以及连接到外部的道路,红线控制宽度均为6米;7号线、8号线主要是工矿区特殊单元内通往办公大楼、体育馆范围的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5米及以上。
(4)工矿区特殊单元道路网规划
在传导上规划主干路网的同时,路网规划充分考虑产业定位及规划用地格局,细化格咱工矿区特殊单元交通,通过主干道、次干道的连接,镇区内部道路网络自成体系,形成每个组团相对独立的路网结构。
详规单元整个道路网络形成“三纵两环”的路网格局。其中,“三纵”为1号路和3号路,1号路是工矿区特殊单元内的主要道路,3号路就是园区连接外面的道路,“两环”分别为4号路、5号路、6号路、7号路、8号路,4.5.6号路主要就是围绕园区内的职工宿舍食堂形成的闭环道路,7.8号线围绕办公大楼、体育馆、广场形成道路。
3.公共交通规划
1)公交站场
本次规划将公交站场与客运站共同使用。位于格咱乡中部路旁,现状为废弃客运站,规划原址采用。
2)公交站点
公交站点分布在规划区主次干路上,人口集中的片区按照500~800米的间距设置站点,物流仓储片区中几个小片区之间、南部人流较少的地方加大公交站点的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在有居住、商业的地方设置公交站点。
4.交通设施布局及管控要求
(1)客运站
格咱乡现状客运站位于格咱乡中心镇区城镇单元中部派出所对面。占地面积1945.36平方米。目前该客运站已经停用较长时间,但由于地理位置合适本次规划将客运站在原来的地址上进行提质改造。
(2)公共停车场规划
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目前以沿路停车为主。规划首先规范沿路停车,在主干道及各条支路条件允许的区域划定路边停车位。工矿区特殊单元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面积为0.4184公顷,已满足工矿区特殊单元使用需求。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按行政管辖构建“镇区、村委会办事处”二级行政办公设施网络体系。保留现状格咱乡行政设施,加强部分办公设施的改造建设,对行政办公用地作出必要的控制。
分类 | 设施类型 | 名称 |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设施等级 | 建设状态 | 落地方式 | 管控形式 |
行政管理设施 | 乡政府 | 格咱乡人民政府 | A02-07 | 7965.31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电信所 | 格咱乡电信所 | A02-08 | 1968.53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司法所 | 格咱司法所 | A02-10 | 949.35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财政所 | 格咱乡财政所 | A02-12 | 1254.54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税务分局 | 格咱乡税务分局 | A02-13 | 1564.72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交警中队 | 格咱乡交警中队 | A02-16 | 1331.42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派出所 | 格咱派出所 | A02-18 | 5062.55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检查站 | 格咱智慧公安检查站 | A02-19 | 1023.89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市场监督所 | 格咱乡市场监督所 | A02-24 | 1306.41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法院 | 格咱乡法院 | A02-27 | 1664.59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森林派出所 | 格咱森林派出所 | A02-28 | 3251.03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林业站 | 格咱乡林业站 | A04-08 | 4671.81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动物申报点 | 格咱乡动物检疫申报点 | A02-15 | 2596.86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公路指挥部 | 香稻公路三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 A02-02 | 3328.02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教育设施 | 格咱乡小学 | 格咱乡小学 | A01-16 | 27108.79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公共文化设施 | 文化活动中心 | 文化活动中心 | A02-14 | 573.37 | 乡镇层级 | 规划新建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体育建设设施 | 篮球场 | 篮球场 | A03-21 | 836.46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体育场 | 体育场 | B02-12 | 4171.43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医疗卫生设施 | 乡镇卫生院 | 格咱乡中心卫生院 | A03-06 | 3152.88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福利设施 | 养老院 | 格咱乡养老院 | A02-05 | 1603.11 | 乡镇层级 | 规划新建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商业设施 | 农贸市场 | 农贸市场 | A02-06 | 3676.35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农村信用社 | 迪庆农村商业银行格咱支行 | A02-17 | 1612.12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南方电网 | 南方电网格咱营业厅 | A02-25 | 1734.98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办公楼 | 中国水电十二局 | A02-26 | 3469.66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办公楼 | 办公楼 | B02-07 | 3966.71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公用设施 | 水池 | 高位水池 | B02-28 | 659.79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变电站 | 110KV格咱变电站 | A02-01 | 7345.01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供暖用地 | 格咱乡供暖站 | A02-09 | 1488.73 | 乡镇层级 | 规划新建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公厕 | 公厕 | A02-29 | 158.13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公厕 | 公厕 | A03-14 | 135.02 | 乡镇层级 | 规划新建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公厕 | 公厕 | A04-10 | 22.92 | 乡镇层级 | 规划新建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公厕 | 公厕 | A01-02 | 24.19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防灾减灾设施 | 固定避难场所 | 格咱乡人民政府 | A02-07 | 7965.31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格咱乡小学 | A01-16 | 27108.79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应急避难场所 | 篮球场 | A03-21 | 836.46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体育场 | B02-12 | 4171.43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救灾指挥中心 | 格咱乡人民政府 | A02-07 | 7965.31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医疗救灾单位 | 格咱乡中心卫生院 | A03-06 | 3152.88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消防救灾单位 | 格咱乡专职消防队 | A02-04 | 1094.49 | 乡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八)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1.开敞空间系统规划
城镇单元规划形成“两廊多点多片区”的开敞空间格局。
“两廊”包括省道景观廊道和滨河空间景观廊道。省道景观廊道主要依托道路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形成的开敞空间,打造道路绿带景观空间;滨河空间景观廊道依托规划区内的河流,打造滨河景观带。
“多点”包括中心公园、道路宗教亭台等多个景观节点。
“多片”为一般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河流水体空间。
2.绿地系统布局
格咱乡中心镇区城镇单元镇开敞空间控制范围为公园绿地、广场等。新增4块公园绿地,主要分布在现状建筑较为密集的区域,同时还可以配合公园绿地,配置部分公用设施。
工矿区特殊单元开敞空间控制范围为公园绿地、广场等。保留2块广场用地,主要位于工矿区特殊单元南部生活区。
(九)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远期中心镇区城镇单元最高日用水总量为:184.397立方米/日,取185立方米/日;工矿区特殊单元最高日生活用水总量为:244.608立方米/日,取205立方米/日;C地块最高日生活用水总量为:36.88立方米/日,取37立方米/日。
2.污水工程规划
城镇单元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水体。部分难以分流的地段可采取截流式合流制。
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在变电站后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主要负责规划区的生活与污水收集。工矿区特殊单元主要在职工宿舍旁建设有一座污水处理设施,主要负责职工生活区污水收集与处理。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大部分地区的排放体制应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水体。街区部分地段可采取截流式合流制。
3.雨水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内雨水管道按分散、就近、自流的原则布置。雨水进入雨水管道系统后,就近排入周边现状水系、绿地和农林用地。
4.供电工程规划
规划远期中心镇区城镇单元最大用电负荷为:3.8158兆瓦;工矿区特殊单元最大用电负荷为:4.692兆瓦;C地块最大用电负荷为:2.1761兆瓦。
确定规划范围内高压配电等级为10KV。主要供电电源为格咱35KV变电站。
5.燃气工程规划
远期规划范围中心镇区城镇单元人口980人,工矿区特殊单元人口1300人,规划范围内管道天然气气化率为80%。
预测规划区天然气总用气量241.28万Nm³/年。远期规划范围内中心镇区城镇单元规划期城市计算月平均日用气量约0.059吨,工矿区特殊单元计算月平均日用气量约0.128吨。规划人口20%的天然气未气化区域将采取罐装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气源。
至2035年,实现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在保留现状燃气销售网点的同时,在中心镇区城镇单元西北部预留燃气站用地,面积2217.46平方米(3.32亩)。
6.供暖工程规划
规划范围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热负荷远期为13.23兆瓦;工矿区特殊单元热负荷远期为23.54兆瓦。为保证热量能够及时送至终端用户,根据规划范围用地性质布局情况及建筑需热量配置室内热力交换站,以满足居民生活、生产需要。其规模可根据具体区域热负荷情况,调整配套建设。传导迪庆州热力公司相关要求,在中心镇区城镇单元中部预留供暖站用地1465.62平方米(2.2亩)
7.通信工程规划
根据总体规划所确定的通信网络结构,规划区内设置三座通信模块局。规划区内通信网络应大力采用光纤接入网、下挂ONU单元等新技术以提高通信质量,降低成本。因光纤接入网点、ONU单元设备用房多在30~60平方米间,故本规划将其用地列入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别内,本规划不具体定点。现状规划区内现已有邮政支局,用邮条件较好。则规划区内设置1座邮政所(与通信模块局共设)即可满足用邮需求。
根据规划范围用地性质、规模,参照住宅电话达到饱和,其他信息类家电逐步普及的用户模式特性,将规划范围用户分为11个种类,规划范围中心镇区城镇单元总用户为1215线;工矿区特殊单元总用户为396线。
8.环卫设施规划
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生活垃圾总产量为每天0.98吨;工矿区特殊单元生活垃圾总量为每天1.3吨;C地块生活垃圾总量为每天0.2吨。生产性单位产生的垃圾由各户及各养殖户、生产企业独立收集。
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各垃圾处理场站以集中处理为主,生活垃圾由居民自行收集,丢弃在公共垃圾桶内,配以封闭垃圾收集车,每日由专人定时收集清理到现有的垃圾中转站。规划保留现有垃圾处理厂1座,位于中心镇区城镇单元西边变电站旁边。制定有效的卫生管理措施,配备相应的环卫保洁人员,实施村庄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配备相应的垃圾清运设备,做到垃圾日积日清,彻底改变镇区“脏、乱、差”现象。
(十)综合防灾规划
1.防灾减灾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布局
中心镇区城镇单元设立防灾减灾设施包括:1座消防站(在镇区中部公路指挥部旁边)、应急医疗场所(格咱乡卫生院)、应急指挥中心(镇政府)、固定避难场所(格咱乡小学操场、幼儿园操场、派出所篮球场)、应急避难场所(税务局前的规划广场、宗巴村小组规划公园绿地等)、疏散通道(所有规划道路)。
工矿区特殊单元设立防灾减灾设施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工矿区特殊单元办公大楼)、固定避难场所(工矿区特殊单元内的办公大楼)、应急避难场所(办公大楼旁边的公园绿地、体育场)、疏散通道(所有规划道路)。
2.城镇单元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中心镇区城镇单元新建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镇区耐火等级低且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开辟消防通道,改善消防条件。
3.消防通道规划
逐步完善城镇路网,合理布置主次干路,提高路网密度,加强交通管理,减少交通阻塞,提高通行能力,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为便于及时扑救火灾,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和重要建筑物周围设环形消防通道,其他地段道路应保证消防车的进入和停放。消防通道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得小于4米,与建筑物外墙距离宜大于5米,消防通道间距应小于160米。消防车通道坡度不宜大于8%,转弯半径应符合消防车通行要求。其余要求按相关标准执行。
(十一)城市设计
1.城市设计总体定位
(1)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城市设计定位
城市设计定位为“雪域松茸驿·藏乡服务芯”,紧扣格咱乡生态优势与松茸核心产区特色,凸显藏文化枢纽地位。
(2)工矿区特殊单元及C地块城市设计定位
城市设计定位为“矿韵绿洲·韧性山城”,强调园区的生态效果,塑造生产安全、生活便利的工矿社区。
2.特色风貌分区空间结构
(1)中心镇区城镇单元
规划在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形成“一轴,一带,三片区”的空间结构形态。
“一轴”指沿中心镇区城镇单元主要道路形成的镇区沿街风貌轴。
“一带”指沿冈曲河两侧形成的滨河休闲景观带。
“三片区”指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由北至南可以分为三个景观风貌片区。
北部片区:主要包括初古村小组、北部在建一个公园以及格咱乡小学所在区域、学校下方的宗教用地、变电站、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旁边的林草地。该区域以初古村小组为核心,主要体现村小组的民俗风貌、围绕冈曲河绿树环绕,溪流潺潺的生态美感,建筑则以传统风格民居和公共建筑为主。
中部片区:以镇政府为核心,协同商业设施、政府广场、文化设施,形成综合服务风貌区;
南部片区:主要包括宗巴村小组、乡卫生院、林业站等区域,以传统风貌的居住建筑为主,体现出格咱少数民族建筑风貌之美,形成传统风貌居住区。
(2)工矿区特殊单元
工矿区特殊单元形成“一轴,一带,两片区”的空间结构形态。
“一轴”指沿工矿区特殊单元内由北至南的主要道路形成的工业园风貌轴。
“一带”指沿工矿区特殊单元尼汝河两侧形成的滨河休闲景观带。
“两片区”指中心镇区城镇单元由北至南可以分为两个景观风貌片区。
北部片区:主要是工矿区特殊单元内的厂区部分,是工矿区特殊单元的核心区域。
南部片区:主要是工矿区特殊单元职工生活区域,包括职工宿舍、食堂、体育馆以及两块公园绿地,是员工生活娱乐区。
(十二)城市“四线”管控
1.城市绿线布局
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划定城市绿线一共3处,总面积0.6586公顷。主要为公园绿地,均为上位《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传导。划定的城市绿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实施管控,不得进行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工矿区特殊单元划定的绿线面积一共1处,总面积为1.1474公顷。主要为园区内尼汝河沿岸,划定的城市绿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实施管控,不得进行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2.城市黄线布局
格咱乡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划定城市黄线一共7处,总面积1.0269公顷。将污水处理厂、热力站、垃圾转运站、公厕、消防站等划定为城市黄线。
工矿区特殊单元划定黄线面积一共1处,总面积0.066公顷。
3.城市蓝线布局
格咱乡中心镇区城镇单元本次确定的蓝线一共2处,总面积1.2834公顷。范围主要包括:冈曲河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格咱乡工矿区特殊单元本次确定的蓝线一共2处,总面积0.6542公顷。范围主要包括:尼汝河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十三)指标体系和要素控制
1.地块划分及编码
对用地按三级系统进行地块划分。本次规划地块编码仅对城镇开发边界线内建设用地(除城镇村道路用地外)进行标号。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地块编码采用“片区编号+街区编号+地块编号”方式进行编号,片区编号为A,编号结构为:片区编号街区编号-地块编号,例如:A01-01,中心镇区城镇单元单元内共分为3个街区,工矿区特殊单元单元内共分为2个街区,C地块为1个街区。
本规划对河道水域及道路用地等不予编号。
2.地块控制指标及说明
(1)各地块控制指标
各地块具体控制指标详见《地块开发图则》。
(2)控制指标说明
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为参照执行的。
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它需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建筑色彩要求。
规定性指标详见《地块开发细则》。
3.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1)容积率控制
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上限和下限,其他建设用地容积率控制上限。
(2)建筑密度(建筑系数)控制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控制建筑系数下限(工业用地有特定生产工艺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建筑密度上限。
(3)建筑高度控制
中心镇区城镇单元:所有用地建筑高度均控制上限,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设备其高度可超过规划控制的建筑高度,但应予以论证。
工矿区特殊单元:规划结合开发强度控制,根据工矿区特殊单元实际建筑高度、工艺流程,工矿区特殊单元高度控制为≤50米。
C地块:规划结合实际建构筑物高度控制,本次规划不设置相关高度控制。
(4)绿地率控制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绿地率控制上限,其他建设用地绿地率控制下限。
(5)具体指标控制详见地块开发细则。本次规划地块开发控制指标仅针对城镇开发边界线内建设用地(除城镇村道路用地外)进行控制。城镇开发边界线外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统一控制,其他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根据村庄规划管控要求执行。
二、公示图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