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0152862918/202400418
文  号
来 源
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4-03-22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汇总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4-03-22 15:40     浏览次数: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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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汇总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2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

(2)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9)与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在违法案件调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协助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协助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

与乡镇人民政府在自然资源日常监督和巡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日常监督和巡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国土空间规划事项

一是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602号)要求,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完成报批,我局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二是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602号)要求,力争完成全省所有乡镇规划审批,2023年我局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力争在9月份之前完成10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三是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初步完成全市70%行政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剩余30%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初步成果编制,并通过市级审查,后期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批复工作。四是初步完成10个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市级审查。后期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批复工作。

采取措施及效果:一是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根据2024年计划开展的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每项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确保每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二是加强政策研究。目前正处于规划改革时期,政策变化较大。2024年将加强相关政策研究,以满足规划管理工作所需。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我市共完成9个批增减挂钩项目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节余指标合计2600.1435亩,上级部门下达任务1785亩,超额完成815.1435亩。资金下达情况。通过跨省指标交易2018年至今上级部门累计下达到位资金共计5.7807亿元,目前暂未下达2020年任务剩余的30%资金5220万元及2023年完成的535.89亩交易资金(待部认定后下达)。

(二)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和恢复工作

香格里拉市耕地流出整改任务目标5098.4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整改任务目标1440.33亩,一般耕地整改任务目标3658.16亩;香格里拉市耕地流出整改已通过省级审核5185.85亩,超额完成87.36亩,通过省级审核整改完成比例103%。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超额完成耕地流出整改任务地区给予相关指标奖励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3〕407号)研究决定,确定给予奖励且排名前五的州(市)依次为红河州、楚雄州、大理州、玉溪市和迪庆州,按计划分别给予一次性耕地数量指标1000亩、800亩、600亩、400亩、200亩;粮食产能指标80万公斤、64万公斤、48万公斤、32万公斤、16万公斤;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000亩、800亩、600亩、400亩、200亩奖励。

(三)持续推动国有土地划拨及出让工作。

经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全年供应土地24宗,面积共计1381.1625亩。其中划拨土地15宗,面积共计1201.617亩;挂牌出让土地9宗,面积共计179.5455亩,总土地出让金价款3582.8956万元。

1.国土空间规划事项

一是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深入推进《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全力推进10个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及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二是村庄规划方面开展质检软件自检及县级核查工作,争取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50%村庄规划成果入库。三是持续把好用地、项目审批关。

2.批而未供土地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一是加快处置土地市场整治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目前在新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录入已批未供即用土地共计1853.57亩(23个批次),已通过省厅审核土地共计1852.39亩(19个批次),系统录入批次需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准并核减面积,则处置率可达38.73%。二是未完成处置的4宗闲置土地已核实闲置原因,并确定处置措施及处置时限,下一步将根据上报省厅的处置计划持续推进。

3.卫片执法整改工作

一是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相关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二是严格按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第二整改阶段的697.41亩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确保在2024年9月完成整改。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是加强与各乡镇对接沟通,进一步提高增减挂钩项目管护力度,根据香格里拉市地理气候条件,小中甸和建塘等高海拔乡镇计划2024年3月分别种植粮食作物,对复建、撂荒等地块做到“能拆尽拆 应耕尽耕”,确保项目质量备上级部门复查。二是充分利用乡镇自然资源工作人员和依托第三方技术力量,加大11个乡镇增减挂钩项目后备资源清查,努力争取实施一批面积大、质量高的复垦项目。三是待格咱乡格咱村拉嘎村民小组剩余1户搬迁后组织实施拆旧复垦工作。四是再次向市财政申请尽快全额返还福库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5.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矿山巡查,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推进矿产资源卫片填报工作;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矿产资源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落实自然资源系统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计划实施香格里拉市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330万元,在全市选取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其中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隐患有5个,分布于上江乡1个、虎跳峡镇2个、三坝乡1个、洛吉乡1个。二是将“三查”和应急处置贯穿年度工作。重点做好“两沟一陡”及在册隐患点等重点部位的地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类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及时落实防治措施,逐区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标牌并发放“两卡”,明确避险相关信息。对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快速消除隐患威胁。对不宜采取工程治理、地质灾害风险大的进行搬迁避让。三是积极与上级部门或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对接争取应急处置资金和生态修复治理资金。四是丰富活动形式,进一步对地质灾害开展宣传、演练等工作。

2024年,我局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主线,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摸清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基础家底,全面掌握真实、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加大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主动服务,全力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加快项目审批,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矿政管理工作。以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的态度,在思想上提高站位,在学习上学深悟透,在作风上务实担当,在工作上再添措施,以新时期自然资源系统的良好风貌和奋斗姿态,奋力谱写香格里拉“十四五”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68(不含优退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0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02.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190.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度个人工资变动大,基数变动大,导致社会保险缴费提高,我局新招录4名公务员,共增加人员4名,导致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69.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69.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2.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190.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度个人工资变动大,基数变动大,导致社会保险缴费提高,我局新招录4名公务员,共增加人员4名,导致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69.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6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3.83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80.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度个人工资变动大,基数变动大,导致社会保险缴费提高,我局新招录4名公务员共增加人员4名,导致工资增加;项目支出8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业务增加,增加办公费与项目经费香格里拉市群测群防专项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200101— 行政运行944.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82.36万元,单位行政运行所需公用经费支出77.63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

2.2200150--事业运行822.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67.73万元,单位行政运行所需公用经费支出27.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69万元,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2.11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9.86万元,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4.48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费。

9.2210201—住房公积金17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10.2010301— 行政运行19.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5.44万元,单位行政运行所需公用经费支出4.52万元,

11.2080801 -- 死亡抚恤1.5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②项目经费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市不动产登记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经费

二、立项依据

 1.《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三定方案》

2.相关文件

3.各相关资料

三、项目实施单位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香格里拉市不动产登记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经费

     2.  香格里拉市群测群防专项经费

     3.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工本专项经费

     4. 香格里拉市云宅调计乱占耕地建房经费

     5.  矿产资源日常巡查涉案矿产品测量评估专项经费

6.  香格里拉市城镇批次用地报批工作经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1、需要调研与分析,制定工作计划并跟进实施进度;2、部署不动产登记应用系统;3、系统联调测试系统正式上线前系统稳定性测试等相关测试工作;4、组织培训,提供系列培训包括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分角色的系统使用及系统管理等培训(不限形式);5、支持上线运行,包括组织集中上线运行前的模拟演练,根据演练内容组织培训或系统微调,支撑系统上线运行;6、业务咨询与指导、系统配置;7、提供不动产登记应用系统运维服务;7、提供软件运行检查服务;8、提供7x24小时运维热线;9、提供远程支持运维服务;9、提供限时到达技术现场支持服务;10、定期不定期出差现场跟踪项目运行;11、提供包括系统安装手册

2.2010年8月1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19]426号)、《迪庆州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编制经费由市人民政府纳入财政统筹安排。

 4."经过去3年来规划许可证发放的常规数据分析。

5.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盗窃、抢夺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的矿产品和其他财物的,破坏采矿、勘查设施的,扰乱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分别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决定。给予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处罚的,须由原发证机关决定。  依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健全、完善整个绩效评价体系涉及经费8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需要调研与分析,制定工作计划并跟进实施进度;2、部署不动产登记应用系统;3、系统联调测试系统正式上线前系统稳定性测试等相关测试工作;4、组织培训,提供系列培训包括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分角色的系统使用及系统管理等培训(不限形式);5、支持上线运行,包括组织集中上线运行前的模拟演练,根据演练内容组织培训或系统微调,支撑系统上线运行;6、业务咨询与指导、系统配置;7、提供不动产登记应用系统运维服务;7、提供软件运行检查服务;8、提供7x24小时运维热线;9、提供远程支持运维服务;9、提供限时到达技术现场支持服务;10、定期不定期出差现场跟踪项目运行;11、提供包括系统安装手册

2.2010年8月1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绿色矿山;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19]426号)、《迪庆州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编制。

 4.经过去3年来规划许可证发放的常规数据分析。

5.巡察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盗窃、抢夺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的矿产品和其他财物的,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  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实现规划许可网络系统年维护,打印机季度维护以保障规划许可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违法违规建筑整改,相关工作,完成相关部门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需要调研与分析,制定工作计划并跟进实施进度;2、部署不动产登记应用系统;3、系统联调测试系统正式上线前系统稳定性测试等相关测试工作;4、组织培训,提供系列培训包括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分角色的系统使用及系统管理等培训(不限形式);5、支持上线运行,包括组织集中上线运行前的模拟演练,根据演练内容组织培训或系统微调,支撑系统上线运行;6、业务咨询与指导、系统配置;7、提供不动产登记应用系统运维服务;7、提供软件运行检查服务;8、提供7x24小时运维热线;9、提供远程支持运维服务;9、提供限时到达技术现场支持服务;10、定期不定期出差现场跟踪项目运行;11、提供包括系统安装手册;2010年8月1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绿色矿山;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19]426号)、《迪庆州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编制。巡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盗窃、抢夺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的矿产品和其他财物的,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  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我局新招录4名公务员共增加人员4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513.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4.67万元,固定资产455.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1.7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5590011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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