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游客及经营者:
为进一步提升古城整体形象,维护良好的旅游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居民及游客的出行安全与环境质量,根据《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禁止在独克宗古城占道经营流动摆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区域:独克宗古城范围内(含古城内所有主次干道、月光广场、大龟山、公共活动场所及各街巷)全面禁止占道经营流动摆摊行为。古城内所有商户必须在店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商品、展示货物、设置广告牌匾或从事加工、修理等经营行为,严禁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进行经营。
二、执行时间:本通告自2025年5月26日起正式施行。
三、违规处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各经营者自行清理在禁止区域内的经营物品及相关设施,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仍在禁止区域内占道经营流动摆摊的,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四、监督举报: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对古城内的占道经营、流动摆摊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如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情况,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887-8236717。
请广大市民、游客和商户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独克宗古城良好形象和市容秩序。
特此通告。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