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帕海高原湿地保护-入海河道及沿岸污染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纳帕海高原湿地保护-入海河道及沿岸污染治理工程(一期)》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方式、全文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办法”中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方式建设单位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络公开、当地报纸版面公开及建设项目所在告示栏粘贴三种方式进行了同步公开。
公众对《纳帕海高原湿地保护-入海河道及沿岸污染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全文公示网址:https://pan.baidu.com/s/1MrPRcNxQbMEjmfa9BjIdeQ;
公众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为与我单位取得联系(公司名称: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18213447932、报告编制人邮箱:2242704091@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政府行政机构、项目地周边村委会、村民小组、居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的开始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即2019年10月16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