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违规占地未批先建等
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
香政通〔2023〕1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强土地保护、严格土地管理、强化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决策部署,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依法严厉打击违规占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香格里拉市区范围内的违规占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市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审批以任何形式擅自占用土地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行为属于违规占地未批先建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违法行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属于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须依法进行拆除并不予任何赔偿和补偿。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在实施违规占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并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对停止违法行为并主动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将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置若罔闻、顶风实施非法买卖土地、违规占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将坚决严厉打击。
三、对阻碍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公职人员实施非法买卖土地、违规占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将按干管权限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四、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香格里拉市城区非法买卖土地、违规占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0887-8226314。
特此通告。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