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6160C/202400498
文  号
来 源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6-20
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0300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0 14:17     浏览次数: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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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政复〔2024130                    签发人:巨燕冬

那卡委员

您在政协迪庆州第十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允许私家车辆在香格里拉古城区为民宿入住游客提供接送服务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中提到的“运政部门禁止民宿业主自行驾车到火车站接送客人”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而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火车站开展例行执法检查中,对于民宿、酒店车辆免费接送客人,能够提供住宿订单信息的车辆从未进行过处罚,也从未发布任何“禁止客栈免费接送本店客人”的要求。同时,我市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部分“非法营运”车辆假借“客栈接客”名义,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对此,执法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针对提案中提到的“部分运营中的网约车及出租车,会在车上向入香的游客推荐各种旅游项目、甚至是让游客更换所预定的民宿或酒店”情况回复如下:

游客作为消费者,有根据自我意愿选择消费的权利。

三、针对提案中所提“我市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民宿业主在火车站对入住旅客接送需求的调研”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联合执法人员长期在火车站开展站场秩序整治,对站场活动的车辆开展检查,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允许合法经营者开展接送客人服务。

四、针对提案中提到的“给民宿业主颁发进入火车站接送客人的许可证”情况回复如下:

客栈免费接送车辆可以进入火车站北停车场,无需办理所谓的“进站许可证”,但是要求进站车辆遵守站前秩序,禁止乱停乱放,不得在站内喊客拉客,长距离尾随旅客推荐住宿等行为。若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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