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香政复〔2022〕131号 签发人:巨燕冬
格玉斌委员:
您在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建议在春节等节日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的提案已转办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承办,由11个乡镇协办。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香格里拉春节等节日定时燃放烟花爆竹情况
目前,香格里拉市党委政府暂无明文规定的禁放区、燃放区,为了有效控制森林防火,市域内个别乡镇党委政府、村、社确有在森林防火期自行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工作中,将建议森林覆盖面广的党委政府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决定划定禁放区、燃放区、燃放时段,做到不一刀切;我市具体部门在今后工作中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按照职责分工,我市公安机关将在以后工作中加大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887-8222514 联系人:杨珺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