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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6160C/202400441
文  号
来 源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6-29
对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9 14:20     浏览次数: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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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政复〔2023114                    签发人:巨燕冬

吴红松代表:

您在迪庆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格咱乡成立安监站加强专业安监队伍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情况背景

从国家层面看,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了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一并划归应急管理部履行。从市级层面看,2019年3月,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香办发〔2019〕21号)文精神,以原市安监局为基础划入包括应急救援等13方面工作职能组成市应急管理局,并批准印发了《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由新组建部门应急管理局履行。由此,从国家层面至省、州、市四级均未单独设置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现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2022年6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香办发〔2022〕37号)文(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整合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资源,建立各乡(镇)应急管理机构,统称为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配备基本办公室设施,实行实体化办公,在市应急管理局业务指导下,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特别提出格咱乡至少明确5名应急管理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实施方案》要求,机构设置工作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由此,格咱乡目前应已设置了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机构。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恳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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