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让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熟知参保、缴费、转诊转院及待遇报销等相关事宜,市医疗保障局经整理汇总统筹区相关政策后编制了《香格里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现简要作如下政策解读。
目前,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实行州级统筹,即由州级统一出台政策、统一基金管理 ,县(市)级主要负责政策落实及业务经办服务工作。《香格里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主要依据文件有:《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办法》(迪人社发【2017】93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迪政办发【2019】53号)、《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迪医保发【2020】23号)、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本州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备案管理的通知》(迪医保发【2022】10号)、《转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医保发【2021】63号)等文件。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