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云南省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2020年,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红线的或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要实行闭库。但督察发现,迪庆州目前停用的尾矿库应闭不闭问题较为普遍,安全隐患及次生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如:香格里拉市吴家沟、塘浪顶等尾矿库停用时间已超3年,按照规定应当闭库,但截至督察时仍未闭库。
责任领导:斯那扎史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应急管理局 肖建春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
整改目标:尾矿库安全隐患及次生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关闭应当关闭的尾矿库。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30日前按照《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方案》、《云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深入排查辖区停用三年以上的尾矿库情况,摸清底数;二是2023年12月31日前根据《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按照企业生产情况及尾矿库安全现状,对具备恢复使用条件的尾矿库,责令尾矿库企业限期整改,要求配备专职人员,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相关排洪设施,进一步完成相关许可程序,经企业整改完成后予以保留;三是2024年12月31日前在责令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者不具备恢复使用条件的,按照有关部门把关、联合验收、政府公告销号闭库;四是加大巡查力度,以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将尾矿库纳入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汛期等关键时段尾矿库执法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2023年4月26日至30日配合州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尾矿库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并编制《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尾矿库专项检查专家意见总结报告》,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 二、排查后,鑫磊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家沟尾矿库和鼎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厂沟铜钼矿采选工程金子沟尾矿库初步具备安全条件。鼎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厂沟铜钼矿采选工程金子沟尾矿库已取得《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鑫磊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家沟尾矿库相关整改已完成,已提交《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申请。
三、兴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塘浪顶1#尾矿库已完成闭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