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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卫生健康局)

索引号
MBOX44804N/202200318
文  号
来 源
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2-03-31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从严从紧落实入(返)香涉疫人员 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09:01     浏览次数: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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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涉及省份、链条众多,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尤其近期我省部分州市已发现多起外地入滇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例,为守牢“外防输入”底线,巩固香格里拉来之不易防控成果,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香人员均应注册“云南健康码”。所有州外来(返)香人员抵香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香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对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4、7、10、14天开展5次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三、对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3、7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期第1、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到指定酒店进行居家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四、对14天内有上海、吉林等重点涉疫地区的入(返)香人员,一是“红、黄”码人员按照“红、黄”码进行管理;二是其他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3、7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期第1、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五、14天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有“*”的入(返)香人员,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1、7天)。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到指定酒店(云品花园酒店)进行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入香交通安全监测服务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网吧、KTV、酒吧等公共场所,以及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均要严格查验所有入(返)香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对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有上海和吉林旅居史人员和行程卡带“*”的人员就地管控,迅速报告市指挥部、市疾控中心。

七、如违反管控要求,我市将按照违反疫情防控规定22条进行处罚。

 

联系电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0887-8293181,市疾控中心:0887-3065986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2年3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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