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卫生健康局)

索引号
MBOX44804N/202400818
文  号
来 源
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4-06-07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6-07 15:28     浏览次数:1616   
字体:[ ]
打印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加强机关领导的普法教育工作。开展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普法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营造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守法普法工作,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责任股室:卫健局党办)

2.加强机关行政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利用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每年法律集中培训不少于两次,总计不少于10学时。(责任股室: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

3.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云南省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4.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岗位职责(责任股室:医政医管股、中藏医股)

5.开展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反商业贿赂警示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岗位、重点人群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其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卫生健康行政权力的规范运作。加强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倡导良好的行业风气,引导重点岗位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和利益观,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面向社会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利用主题活动日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在坚持“谁执法 谁普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及其他重要节日,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设有普法宣传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

2.利用“以案释法”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发挥职业优势和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3.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今年要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普法宣传教育。

4.加强卫生健康管理相对人的普法教育工作。要重视和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促进相关人员自觉依法依规从业、自觉守法,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云南省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