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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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X44804N/201800028
文  号
来 源
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18-11-13
香格里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第二次补充乡村医生岗位报名及业务知识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 11:27     浏览次数: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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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第二次补充乡村医生岗位报名及业务知识测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卫生院、村民委员会: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1〕189号)、《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7〕15号)、《迪庆州卫计委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迪卫发〔2014〕194号)和《香格里拉市贯彻落实迪庆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香办发〔2017〕183号)文件精神,按照“三个一”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员配备要求,为了进一步配齐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决定对我市乡村医生岗位进行补充,公开业务知识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乡村医生补充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香格里拉市补充乡村医生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正光

副组长:李宗琴

李振颌

成 员:唐学军、和玉莲、何雪新、李锡芬、王章、杨双七林、魏娟、李俊、扎史定主、丁建芳、黄蓓蕾、 张玉红、王立祥、和卫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医政管理中心,由和玉莲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唐学军、何雪新、魏娟、李俊、和卫琴组成,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补充乡镇和人数

根据实际需要,拟计划补充乡村医生42名,各岗位及具体补充人数见《香格里拉市2018年第二次补充乡村医生岗位表》。

三、补充人员条件

本次补充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属香格里拉市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学历要求中专及中专以上,专业限卫生保健、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针灸推拿、藏医学、藏西医结合、护理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各乡镇村卫生室补充人员原则上要求为本乡镇并本行政村户籍人员,根据岗位表符合本乡镇并本行政村户籍的人员报考岗位为对应的卫生室,符合本乡镇但不是本行政村户籍的人员报考岗位为对应卫生室乡内待调剂岗位,符合香格里拉市但不是本乡镇户籍的人员报考岗位为市内待调剂岗位。

(七)年龄要求:18岁-45岁,相对应出生年月为1973年1月---2000年1月;年龄45岁-65岁并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退离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报名审核后可以免试通过考察进入村卫生室;年龄18岁-45岁并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全科助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后可以免试通过考察进入村卫生室。

(八)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完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乡村医生准入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笔试合格并岗位调剂后的准乡村医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乡村医生准入培训及考核、为期1月的岗前培训及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的准乡村医生方可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核不合格的准乡村医生将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补充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香格里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管理中心。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7日两天,9:00-17:00时,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补充等资格。

报考人必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小两寸蓝底标准照相4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村卫生室,并使用本人统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准考证发放

考生完成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8年11月20日14:30-17:00到香格里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管理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综合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18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综合医学专业知识测评,卷面分为100分。

(二)笔试地点

设在香格里拉市城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三)笔试成绩

为确保补充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格成绩最低分数线为4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补充为准乡村医生资格。

六、公示

笔试结束后,由香格里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公示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考试合格人员准考证号码、考试成绩、报考岗位名称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岗位调剂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根据报考岗位于2018年11月29日在香格里拉市卫计局进行岗位调剂,调剂到乡政府所在行政村的护理专业需具备护士资格证。同一卫生室按报考岗位招满后,分数达标人员,在本人愿意的情况下,由领导小组安排,在本乡镇按分数高低调剂到其他未招满的卫生室;同一乡镇卫生室招满后,分数达标人员,在本人愿意的情况下,由领导小组安排,在本市按分数高低调剂到其他未招满的乡镇卫生室。

八、岗前培训、签约协议

岗位调剂后,合格人员持《香格里拉市2018年第二次补充准乡村医生人员名单及岗前培训的通知》到报考乡镇卫生院报到,进行为期1月的岗前培训及技能考核,同时参加全省统一的乡村医生准入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签订《公建民营村卫生室经营协议》,并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九、经营期间补助及承担事宜

1、享有省州市三级财政的定额补助;

2、开展诊疗工作,享受医疗服务事项的诊疗费;

3、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数,并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4、完成上级下达的家庭医生签约及服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家签服务经费补助;

5、享受中央、省级、州级、市级的村级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性补助;

十、有关事宜

本《方案》由香格里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补充统一组织的笔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887—8227324(市卫计局医政股)

考务咨询电话:0887—8227324(市卫计局医政股)

监督举报电话:0887— 8262970 (市纪委)

附件:香格里拉市2018年第二次补充乡村医生岗位表

香格里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3日

招录村医统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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