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卫生院的主要职能是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4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我单位设有7个科室:门诊部、住院部、护理部、财务科、放射科、公卫科、中藏医科、药房、收费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 抓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不断推动医院医疗业务工作的发展。
1、 加强医务人员素质培养、规范执业行为。
2、 建立了医疗事故防范机制、增强了医疗安全责任感。
3、 强化医疗质量意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4、 加强药品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5、 切实解决患者就医的各种不便现象,改进和简化就医流程,为病人提供更优质、便捷、价廉的服务。
二、 强化责任制管理,创平安医院
1、 落实安全责任状
2、 完善医院各项应急预案
三、 严格执行医改政策
1、 药品平台采购,零差率销售
2、 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3、 加强中医中药工作
4、 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急救及转诊服务
5、 定编定岗,按岗招聘,实施绩效工资
四、 完成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1、 健康教育
2、 居民健康档案及慢性病管理工作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4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3.3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3.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3.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3.30万元(本级财力523.3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23.3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52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23.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21年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卫生院部门财务总收入52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3.30万元,项目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3.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3.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3.30万元,专项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9.15万元(1.基本工资:63.76万元,津贴补贴208.90万元,奖金5.31万元,绩效105.84万元,养老保险45.5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1.37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11.40万元,其他社保险2.79万元,住房公积金34.19万元);商品服务性支出:13.22万元(办公费2.4万元,工会费5.70万元,福利费0.07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性支出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同比上升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因公务车、救护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所致(并对变动原因进行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数以预算数为控制上限。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21年用于保障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等开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各方面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的职工工资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事业运行经费安排
办公费5.84元,工会经费5.70万元,福利费0.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离退休经费补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